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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需求下乡之路

(2009-05-31 00:00:00) 来自:《中国经济报告》/樊雪志


    我国农村消费总体上处于从第一次升级向第二次升级跨越阶段。第一次升级是指由贫困型向温饱型转变的过程,我国大部分农村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已完成,第二次升级是指从温饱向小康过渡的过程。国家统计局的分析表明,目前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消费水平、消费结构、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均落后城市10年以上。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由量的需求向质的需求过渡,呈现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的阶段性特征。农民消费满足率低,潜力巨大。<br>
  解决我国农村消费不足的问题,关键在于提高农民收入,推动“需求下乡”。<br>
  “家电下乡”:洗衣机不应变米缸

  从试点情况来看,对农民购买特定品种的家电进行补贴,有效地减轻了农民负担,激发了农民群众的消费热情。定点销售企业以实施“家电下乡”工程为契机,产品销售量大幅提升,促进了企业发展。在流通领域对农民进行补贴,与粮食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国家政策构成了国家对农民的扶持政策体系,让亿万农民真正享受到国家发展的成果。农民群众对国家推行的“家电下乡”政策非常满意,合乎民心民意。<br>
  但是目前农村电价与其收入水平相比仍然偏高,这是制约农村家电需求的一个重要原因。2002年,中国农村居民通电率高达98%,2004年,农村人均生活用电量达到127千瓦时,接近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的一半,但是到了2006年,城市人均生活用电量约为400千瓦时,而农村人均用电量不足100千瓦时,不足城市人均的1/3,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的重要因素。根据国家发改委对农民生产、生活用电价格、承担的费用和农村电网改造有关情况进行的调查结果,从1998年启动农网改造工程后,农村电网结构和设备水平明显改善,电价总体水平大幅降低,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受到了农民普遍欢迎。但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地方在农村电价执行中存在违反规定乱收费,以及农网建设和改造滞后等情况,具体表现在:私自提高标准收取电表报装费、超过规定差率收取材料费、随意分摊电费、重复收取电表费用、提高电表安装费用等5个方面,综合体现为农村电价水平较高,农民用电负担仍然较重,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影响了农民增产增收,限制了农村家电需求,以致出现了“买回的冰箱变成了碗橱、洗衣机变成米缸”的笑话。<br>
  另外,农民群众对“家电下乡”的有关政策还了解不够,有些群众甚至片面地认为“家电下乡”产品是库存货、滞销产品;中标家电产品的种类不多,目前中标家电涉及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四大类,农民关注的小家电等家电产品没有纳入国家补贴范围,农民选择购买的空间还不够大;家电补贴手续比较繁琐,农民在销售网点购买家电后,再到财政所审报备案,有时需要往来好几次等等。<br>
  针对上述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在规范农村电价秩序的同时,进一步降低农村电价,一方面扩大农村电力消费。根据测算,如果农村地区电价下降40%,并提高信号接收质量,每百户彩电拥有量将新增11.5台;如果同时实现村村通自来水,洗衣机每百户拥有量将新增22.6 台。二是提高“家电下乡”产品的档次,增加家电种类。当前,家电消费升级加快,农民群众对家电的需求已经不再限于2000元左右,普遍要求提高家电的档次,同时增加微波炉、摩托车、燃气灶等家电产品,增加种类和型号,加大可供选择的余地。二是进一步做好定点销售网点的审查备案工作。随着补贴品种的增加,要选择更多有实力、信誉好的家电销售企业,纳入定点销售网点范围,提高网点的覆盖面,尤其将农村社区内具备家电销售条件的商店优先纳入定点销售范围,让群众不出社区就能购买家电。同时,积极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销售网络,让老百姓能够在本地购买到自己称心如意的家电产品。三是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组织商贸、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假借“家电下乡”名义的非法销售行为,杜绝不合格家电产品进入市场,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四是建议家电补贴手续由定点销售企业为农民群众办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农民购买家电后,关心的问题是国家财政补贴能否及时到手,如果不能按时获得补贴,会影响国家惠民政策的成效。为方便农民群众,建议实行“一站式”服务,让定点销售网点统一为购买家电的农民办理补贴手续,这也是售后服务的延伸,可以更好地提高企业服务意识和信誉度。<br>
    “超市下乡”:新业态激活消费信心<br>
  农村流通市场总体上尚处于欠发达的水平,成为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国内需求的“瓶颈”,特别是消费安全已成为农民关心的首要问题。目前,农村消费市场秩序较为混乱、农村市场监管薄弱、许多农民信息闭塞,缺少必要的商品消费知识;随着城市工商部门执法力度的加大,质量不合格的产品难以在城里立足,一些不法商贩把城里卖不掉的伪劣产品转移到农村市场,“三无”产品还是令农村消费者苦不堪言。<br>
  农村流通具有较强的双向性特征,既要供应农民所需的生产生活资料,也要销售农民生产的农副产品。农民既是消费者,又是生产者,只有卖了产品才可能买商品。实现这样的流通,靠单个门店显然不行,必须构筑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要整合城乡现有的流通资源,实现城乡商贸一体化,即由商贸业相对发达的城市站在城乡商贸业一体化的高度,制定业态选择、布局优化、基础设施建设、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各项发展战略,把城市中存在的商业业态、流通手段和消费方式渐次推广至农村市场。这是由城乡市场的无边界性决定的,在城市市场逐渐饱和的情况下, 农村市场自然构成了城市市场的延伸和承接。近年来,一些省区把“超市下乡”作为发展农村现代流通的突破口,政府资金扶持县一级建立配送中心,乡镇和部分有条件的村建立农家店,引导消费品和农资生产企业同有条件的商贸企业在农村建立连锁超市。湖北省76个县市、63家试点企业已建起农村超市近5000 家,覆盖了试点县市(区)一半以上的乡镇。在许多农村消费者眼中,到超市购物是一种城市的生活方式,超市里的商品是价廉物美、质量有保证的,超市是重信誉、值得信赖的消费场所。连锁超市在农村出现正好满足了农村消费者的消费心理,给了农村消费者足够的消费信心。推动“超市下乡”,可以增强农民消费信心,有效扩大农村需求。<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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