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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价格改革是遵循着消费品价格改革、生产资料价格改革、要素价格改革的顺序进行的。当前,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呼声渐高,加快改革已成为各界基本共识,时机也十分恰当。2009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金融危机给我国的来料加工型、依靠低廉资源价格盈利型企业带来巨大冲击,虽然转型会有阵痛但无可避开。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就有必要探讨资源价格改革问题。<br>
危机之时是资源价格改革的最佳时期<br>
新的经济发展方式的确立,核心问题是从根本上纠正它的系统性扭曲的价格体系,切实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反映资源稀缺,尤其是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劳动力价格、人才价格、土地价格及污染损失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要实现经济转型的目标,资源价格改革刻不容缓。当前推进价格改革的有利条件有五:<br>
第一,资源价格改革的阻力减少。在金融危机影响下,全球经济放缓,制造业等产业下滑较为严重,居民资源使用量减少,全社会对于资源的需求会相对减少,供需矛盾相对弱化,此时推出价格改革引发的矛盾少,阻力小。<br>
第二,资源价格改革的法治环境相对较好。我国能源立法日趋完善,《清洁生产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已经颁布实施,配套政策措施陆续出台;修订后的《节约能源法》已经公布;《能源法》、《循环经济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及《建筑节能条例》正在抓紧制订;《矿产资源法》、《煤炭法》和《电力法》正在抓紧修订。同时,也正在积极着手研究石油天然气、原油市场和原子能等能源领域的立法。这些法律为资源价格改革创造了法治环境,有利于推进能源价格改革。<br>
第三,舆论环境较佳。全国上下已经认识到,尽管我国能源资源总量比较丰富,但人均能源资源拥有量较低,煤炭和水力资源人均拥有量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50%,石油、天然气人均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15左右。由于长期以来能源价格不能充分反映能源供给与需求关系,能源价格偏低,进一步导致能源需求快速增长。这种情况下,以资源价格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减轻环境保护压力,有利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相对于其它领域的市场化价格改革,能源价格机制改革进程缓慢,这会增加可持续发展的成本。资源短缺的实际迫使社会各界接受资源价格改革的现实。据测算,到2020年,即使在充分考虑经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以及节能等因素的较为理想的情况下,我国水资源缺口为1300亿~2600亿立方米,煤炭缺口将达到7亿吨,石油缺口将达到2.5亿吨,天然气缺口将达到800亿立方米。<br>
第四,以《价格法》为核心的价格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价格法》用法律形式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形成机制、经营者价格行为、政府定价行为、价格总水平调控等重要问题进行规定,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等提供了法律保障。《价格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家陆续制定实施了40多个与《价格法》相配套的价格法规、规章。截至2007年底,各地制定出台了地方性价格法规30多部,地方价格规章50多个,基本实现了价格工作有法可依。<br>
第五,主要商品和服务之间的价格关系趋于合理。与改革开放之前我国严重扭曲的价格结构相比,目前我国主要工农产品之间的比价关系,采掘工业、原材料工业与加工工业产品比价关系明显改善。但资源产品的比价关系尚未合理,特别是能源产品比较不合理的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我国单位兆焦的电力价格,只相当于燃料油和天然气的70%、液化气的67%、人工煤气的56%。<br>
资源价格改革应立足于理顺国内资源价格实践证明,加快理顺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已经成为深化价格体系改革的当务之急。持续30年的快速经济增长,使我国的低成本优势逐步减弱,在开拓国际市场和利用国际资源时,也不得不应对输入型通货膨胀日益增大的新挑战。推进资源价格改革在短期内会加大价格上涨压力,这是难以避免的代价。如何时反映资源生产的全面成本是资源价格改革的一个核心问题。当前的能源价格还不能充分反映生产成本以外的社会成本,包括安全生产成本、环境治理成本、环境退化成本、资源补偿成本、企业发展成本、职工福利成本等。此外,企业转产及安置成本也没有体现在成本中,资源枯竭后由政府去解决遗留问题。有人算过,目前在我国,如果把环境损害成本算上,加上矿业权取得和必要的安全投入,每吨煤需加价49元,原油169元,每立方米天然气加价69元等。应当看到,合理的资源价格会激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替代,更多地增加有效供给,从而有利于在中长期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br>
我国资源价格机制改革的具体思路是:理顺国内资源价格,消除国内资源价格的不合理比价,使得资源价格能够真实反映国内资源需求状况。可以通过在具有竞争潜质的领域引入竞争机制,放松政府对价格的直接管制,让价格在市场竞争中形成。同时,有些资源由于自身的产品特性或战略意义,容易形成自然垄断或行政垄断,如自来水和燃气。对于这些部门,可以通过行政干预实现福利最大化。<br>
具体来说,资源价格改革应该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一是对于水、电、气等行业实行价格严格管制下的国有垄断。水、电、气等价格改革本质就是政府、垄断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重新分配,政府在老百姓许可和承受范围内把资源成本逐步转移到民众身上。政府必须通过加强成本监审、完善定价机制和强化绩效考核等措施对垄断行业价格水平和价格体系进行规范和限制。二是对于石油、煤炭等行业政府可以在有了更多竞争者进入开采和炼油领域并形成市场定价机制之后解除管制。煤炭行业可以通过提高准入门槛将生产技术落后的小煤矿挡在门外,引导市场有序竞争。努力提高煤炭行业的集中程度,鼓励大型煤炭企业投资搞集团化运作。三是资源价格改革要适应建设节约型产业体系的需要。我国价格改革的初期,资源价格改革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大多数时间里,资源价格的改革由于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改革的步伐缓慢,资源价格的改革不是在引导产业结构的升级,主要目的在于缓解当时国民经济的主要问题。四是彻底抛弃严格管制的低能源价格政策。这种政策虽然在客观上刺激了能源消费,也使消费者和企业缺乏节约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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