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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创新之路

(2009-04-17 00:00:00) 来自:政工研究动态


    为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力图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以满足大学生就业需求。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无疑是一种值得大力提倡和扶持的就业方式创新之路。

    当前,大学生就业难现象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焦点问题之一。大学生就业难问题起始于1999年实施大学扩招之后的2003年,近年来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尤其是去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波及程度的加深,大学生就业难现象日益突出。在十七大报告中,首次将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提高到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的高度,这充分体现了解决该问题的严峻性和紧迫性。为了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力图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以满足数以百万计的大学生就业需求。这其中,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无疑是一种值得大力提倡和扶持的就业方式创新之路。

    创业不足制约就业倍增效应

    鼓励劳动者通过创业解决就业问题,是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就业政策发生的一项重大变化。通过创业带动就业的一大特点,就是不仅仅能解决创业者自身的就业问题,还能带动一批人就业,从而形成创业的“就业倍增效应”。劳动保障部门近年来组织创业培训的实践证明,在目前我国的经济结构下,一个职工创业一般可以带动五个职工实现就业。根据中共中央统战部等多部门组成的《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在2006年上半年实施了第七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2005年私营企业全年雇佣人数中位数为45人,全年雇佣下岗工人中位数为7人,农民工中位数为15人。而另据有关调查,我国个体工商户的平均雇用人数大约为2人左右。简单来说,创立一个成功的私营企业,可以容纳45个劳动者就业,而注册成为一名个体工商户,则可以提供两个人的就业岗位。

    从目前的情况看,创业不足确实是我国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主因之一。创业不足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我国的人口数量与企业数量严重失调,企业数量远远不能适应庞大人口的需求。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普查,我国每千人拥有的企业数量只有2.5个,比一般发展中国家还少22至27个左右。企业数量少,就业的容量当然也就小。

    我们再以大学生就业问题为例,因为大学生是青年就业队伍的主要群体。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制度性分割以及扩招等因素的影响,自2003年以来,大学生的就业形势日益严峻。2006年,我国高校毕业生是413万人,2007年毕业生人数超过500万, 2008年将进一步上升到560万左右,而2009年将首次突破600万人。这么庞大的青年就业队伍,他们的一次就业率大约只有70%左右。换句话说,有近30%的大学生(总量在180万左右)在刚出校门的时候就面临着失业的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大学生本来应该是创业型就业的主力军。但事实上却并不如此。虽然近年来教育部门采取多种措施为大学生创业“呐喊助威”,甚至推出创业小额贷款等多种扶持政策,但真正敢于创业的大学生却寥寥无几。比如目前北京市每年大学毕业生总量20万左右,但正式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却寥寥无几,还不到毕业生总数的千分之一。

    此外,我国的创业活动还表现出地域性不平衡的特点。创业活动主要发生在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少数中心城市和东部沿海地区。据有关机构的调查统计,2008年第一季度,中国的创业投资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其中北京和上海的投资额就占到全国的一半以上。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劳动者的创业率不但大大低于大多数发达国家和地区,也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比如墨西哥男性自主创业率为46.6%,女性自主创业率为38.7%。我国香港18至24岁的年轻人创业率则超过30%。而我国经济发达的上海市24岁及以下青年的整体创业率仅为2.3%,35-44岁中年人群为6.7%,整体创业率也只有16.1%。此外,由于创业环境欠佳,创业企业的成功率也很低,诸多调查均显示,我国的创业成功率只有10%左右。

    传统的就业战略侧重的是对求职者(包括初次就业者和再就业者)一对一的帮助和扶持,而创业型就业则不但关注求职者个体的就业问题,它还更注重创业者的就业带动效应。也就是说,对于创业者来说,如果创业成功,那么解决的不仅仅是自身的就业问题,更重要的是能够为更多的求职者创造岗位。

    总体而言,我国的创业环境存在着诸多的缺陷,制约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实际成效。由美国巴布森学院和伦敦商学院联合主笔的“全球创业观察”,将创业环境分为9个方面,分别是:金融支持、政府政策、政府项目、教育和培训、研究开发转移、商业环境和专业基础设施、国内市场开放程度、有形基础设施的可得性、文化及社会规范。根据他们的研究,中国的创业环境在37个参与评估的国家和地区中排在第23位,属于中下水平。他们特别指出,中国创业环境中主要有以下一些弱势:金融支持、政府政策(政府直接支持、中央政府的创业政策、新企业审批)、政府项目(政府项目中的服务型组织)、教育和培训(创业和工商管理教育)、研究开发转移(研究开发转移的条件和知识产权保护)、商务环境(为创业企业提供金融和非金融服务)、文化和社会规范(社会文化中个人和集体的责任关系)等。

    制度性障碍制约创业热情

    目前,我国的创业活动依然处在初级阶段,大学生的创业热情远没有激发出来,致使创业带动就业的效应还不是特别明显,这主要是因为创业活动受到制度性障碍的约束。这些制度性障碍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宏观政策和微观措施不配套。虽然中央出台了诸多的创业支持政策,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往往因缺乏具体操作细则而难以落实,或者因市场不完善而得不到有效执行。这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小企业或微型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恶化。在内外交困的发展环境中,我国劳动者创业的积极性受到很大抑制。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数据表明,1999年我国实有个体工商户3169万户,到了2004年,这一数字下降为2350万户,6年间净“缩水”810万户,平均每年减少135万户。国家工商总局的另一组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底,全国内资企业实有350万户,比上年净减少30.1万户,下降7.9%。个体工商户是许多创业企业的起点,他们的大量消亡,是当前我国创业环境不完善的重要体现。

    二是市场竞争的不完善,导致创业企业举步维艰。应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竞争环境有了很大的改观,多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市场当中的垄断势力依然十分强大,中小型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明显的不平等地位,难以得到更广阔的发展机会。我国早在2005年2月,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36条),允许并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并承诺为它们提供融资上的支持。但从实践效果来看,却并不乐观。不少民营企业在政策的鼓励下尝试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但往往碰壁而还。值得注意的一个动向是,在个体民营经济发展相对缓慢的同时,国有垄断经济的发展却突飞猛进。根据国资委的预计,2008年153家央企的利润将接近1万亿元,平均每年增长1万3千亿,就是每年诞生一个中石油。国有垄断经济的急速膨胀,对创业环境来说并不完全是个好消息。

    三是创业教育和培训不足,创业型人才严重缺乏。目前我国整个教育体制,依然没有摆脱应试教育的框架。从1997年开始,我国高等院校就逐渐开始从就业教育、择业教育向创业教育转变。虽然创业教育在我国高校已开展了10多年,但我国高校的创业教育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大部分学校不仅缺乏对创业教育的理性认识,而且创业教育还没有融合到高校人才培养的整体体系之中,远没有提高到国家经济发展“驱动力”的高度。另一方面,创业教育的另一个源头职业技术教育也发展缓慢。由于社会对职业技术教育的认可程度不够高,职业技术学校的生源状况不佳,学生素质低。再加上国家对于职业技术教育的投资仍远远低于普通教育,富有技能实践经验的教师数量不足,致使许多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质量不高,缺乏创业所必需的基本素质。

    扫除大学生创业的制度性障碍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解决创业带动就业的种种制度性障碍,首先必须在发展观念上要树立“大小并重”的理念。无论是在财政金融政策上,还是在市场竞争环境上,要做到既要拣“西瓜”,更不能丢了“芝麻”。事实上,没有了创业型小企业这个“根”,也就不可能长成大企业这棵“树”。因此必须尽快建立健全创业体制和配套措施,在大学生中掀起一股创业的热潮,这不仅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保持国民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真正动力。

    其次在完善创业环境方面,要破除阻碍创业的各种障碍,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这里面特别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完善创业企业的融资体系,畅通它们的融资渠道。融资难是目前大学生创业面临的最大困难。据2007年中国人民银行就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情况进行的两次调查结果来看,尽管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占有比率目前已达到50%,但各种障碍依然存在,彻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尚需时日。值得注意的是,国外创业投资资本普遍看好中国创业市场,相比较而言,国内投资企业却热情不高。比如根据有关机构的统计,截至2007年11月,中国的风险投资规模达到了创纪录的31.8亿美元,比2006年增加了79%,其中外国的风险投资商占据了近80%的份额。创业投资“国内冷,国外热”的局面一目了然。如何激发国内投资企业的创投积极性,是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关键因素之一。

    再次,政府要利用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创业行为。值得欣喜的是,政府在这方面已经开始行动。比如已于2008年1月1日起将实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新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低档税率,并将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抵挡税率的条件进一步放宽,使尽可能多的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低档税率的照顾。该政策的实施,将对创业型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大量涌现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第三,创业环境固然重要,但创业教育和培训、造就一批创业型人才则更为关键。从我国的情况来看,许多大学生在创业之前和之初,根本没有接受过正规和有效的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尤其是财富观、诚信、守法等方面的教育。企业的发展完全是靠创业者个人的潜质、悟性、奋斗和机遇成长起来的,因此这就大大影响了我国多数企业生存和发展能力的提高。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提出了学习的“第三本护照”,即创业能力的问题,要求把创业能力提高到与目前学术性和职业教育同等的地位。创业教育的实施和创业型人才的培养需要一个庞大的教育教学组织系统,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培养创业型人才放到教育工作的首要位置,努力构建科学合理、运转协调有效的组织管理体系,为创业型人才培养提供组织保障与环境条件,否则,创业教育就不可能取得实际效果。

    第四,在鼓励创业活动的协调机制上,可以仿效国外的做法,成立专门的“中小企业局”,或鼓励各地成立中小企业服务协会等组织机构,统一实现对创业活动的指导服务以及为中小企业的运营提供政策、资金、法律等方面的帮助。可以相信,在政府政策的鼓励下,随着大学生创业人才的不断增加,我国的创业活动必将掀起一个新的高潮,而大学生就业的压力也将随之大大减轻。(李长安/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博士后、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劳工问题研究中心访问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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