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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言
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
(一)工作权利<br>
(二)基本生活水准权利<br>
(三)社会保障权利<br>
(四)健康权利<br>
(五)受教育权利
(六)文化权利<br>
(七)环境权利<br>
(八)农民权益的保障
(九)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中的人权保障<br>
二、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保障
(一)人身权利<br>
(二)被羁押者的权利
(三)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
(四)宗教信仰自由<br>
(五)知情权
(六)参与权
(七)表达权
(八)监督权
三、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
人的权利保障
(一)少数民族权利<br>
(二)妇女权利<br>
(三)儿童权利<br>
(四)老年人权利<br>
(五)残疾人权利
四、人权教育<br>
五、国际人权义务的履行及国际人权领
域交流与合作
(一)国际人权义务的履行
(二)国际人权领域交流与合作
导言
实现充分的人权是人类长期追求的理想,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长期为之奋斗的目标。<br>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政府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中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为促进和保障人权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中国人民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人权事业实现了历史性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庄严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人权事业发展,使中国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到大幅提高,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利得到切实保障,谱写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新篇章。<br>
中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人均资源占有率很低、生产力欠发达、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发展中国家。当前,中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受自然、历史、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中国的人权发展还面临诸多挑战,不断推进人权事业发展任重道远。<br>
中国政府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既尊重人权普遍性原则,又从基本国情出发,切实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保障人权的首要位置,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上,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中国政府在治国理政中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坚持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着力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与此同时,中国政府主张加强国际人权交流、对话与合作,同世界各国一道,共同致力于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做出应有的贡献。<br>
中国政府坚定不移地推进中国的人权事业,并响应联合国关于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倡议,在认真总结经验、客观分析当前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明确未来两年中国政府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br>
制定本行动计划的基本原则是:第一,根据中国宪法的基本原则,遵循《世界人权宣言》和国际人权条约的基本精神,完善保障人权的各项法律法规,依法推进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第二,坚持各类人权相互依赖与不可分割的原则,平衡推进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协调发展,促进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的均衡发展;第三,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本着务实的精神,确保设定的目标和措施切实可行,科学推进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br>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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