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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北京市法学会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和北京联合大学举办的“首都法学界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和影响学术研讨会”,3月14日在京举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北京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周信、副会长刘隆亨,北京联合大学党委书记徐永利等与来自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理论界的专家学者霍学文、黄景钧、徐孟洲、张守文、刘剑文、黄新华、刘尚希等80余人出席会议。会议围绕如何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能力,建立法律预警机制,健全法律应对措施,强化涉及危机案件的法律处理程序等课题,进行了深入研讨。<br>
与会同志说,由美国引发的世界金融危机正向各国蔓延。金融危机的严重后果和特征,是失业现象剧增,这关系到民生与社会稳定的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明确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要充分运用这部法律,加强就业的法律保障,同时要建立就业的法律机制,包括制定《就业促进法》的实施细则,并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修订后的《保险法》紧密结合起来,以促进就业工作。有学者说,应制定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法规。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在银行等存款机构丧失清偿能力时,保障存款人使之免于存款损失及维持银行体系稳定的一种制度安排。由法律确定的存款保险制度内容包括,存款保险的投保机制、受保对象、资金筹集的方式以及政府银行、股东、存款人等在存款保险制度中的法律定位,从而不仅使存款保险的银行体系安全稳定运行,而且规定了银行出现危机时的清算程序。还有学者认为,为了实施党中央和国务院制定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宏观调控目标,建议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进行修订:一是把对衍生金融产品的监管放在突出位置;二是充实金融监管的目标;三是明确防范信用危机预警事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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