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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政府预算不该成为新闻

(2009-03-27 00:00:00) 来自:杨文浩 /江西日报


  近日,一件按道理来说本不应该成为新闻的事件却成为了新闻,在河北省承德市,市人大将市政府2009年的财政预算草案两次打回进行修改,第三次才得以通过。(3月21日《新闻1+1》)

  打回政府预算草案,这不但在承德市人大是头一回,在全国来说,也算是罕见的。不过,在国外,这并不是稀罕事情。1995年11月,美国国会与白宫在“平衡预算”问题上没有达成一致,国会迟迟不批准政府预算,致使政府的所有行政机构,除了实在关不得的少数机构之外,其余一律由于没有经费、没有工资而关门了。当时正值圣诞节,克林顿总统十分狼狈地自己掏钱付电费,才使得首都华盛顿著名的“第一圣诞树”的彩灯没有熄灭。这一僵局整整持续了七天。现今美国总统奥巴马在预算问题上日子也不太好过,他提出了3.6万亿美元的预算,但是,看来美国国会对这一预算并不感冒,以致他在3月17日发表谈话敦促国会通过这一预算案。<br>
  审议和批准政府预算案,是宪法明确赋予人大的权力,宪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往,人大之所以没有退回过政府的预算案,完全是因为没有充分地行使这一宪法赋予的权力,从而让这一权力长期“休眠”。<br>
  宪法之所以要赋予各级人大审查和批准政府预算的权力,那是因为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且,政府财政的每一分钱都是通过纳税的形式向民众征收,纳税人有权过问政府财政的去向。所以,人大代表要真正代表人民去行使权力,就必须努力去监督政府如何合理、合法地使用纳税人的钱财。人大认真审议政府预算案,必要时退回政府预算,这才是人大充分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体现。<br>
  宪法赋予人大和人大代表审议政府预算的权力,在许多地方却被“休眠”了。虽然许多地方人大每年都要例行“审议”,但大多数情形下,却是走过场,履行一个程序而已,很少见过政府预算被人大要求退回重新修改。权力的“休眠”固然有客观原因,人大代表不专业,难以读懂预算报告;政府预算报告语焉不详,十分笼统——今年广东省“两会”上,李秋霞代表就指出,政府预算报告一是因为没有详细列出明细,二是不知道预算制定的标准是什么;公布时间短,短短的会期难以发现问题——政府预算往往当成秘密,只在人大会议开会时向人大代表下发。但更多的也是主观因素,人大代表不敢监督,担心被政府官员说三道四;不愿监督,担心搞僵与政府官员的关系。<br>
  承德市人大认真审议政府预算报告草案的做法,激活了人大“休眠”的权力,体现了人大监督政府,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是民主与法治进步的可喜进步。只要我们看到,这次承德市人代会上“人山人海”的场面,“走廊里、过道上都是老百姓,稍晚到达的人大代表都挤不进会议室”,我们就知道民众对于人大的这种做法的支持和欢迎程度。然而,承德市人大对政府预算报告的较真不能仅仅限于本次人大会议上,而且也应当体现在今后历次人大会议上;不仅仅体现在承德市人大会上,而且也应体现在各地的人大会上。笔者希望,政府应当虚心接受监督,预算报告要尽可能详细,并且应当事先公之于众,让民众和人大代表有更充足的时间进行讨论与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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