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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2009-03-24 00:00:00) 来自:人民日报/田俊荣


    ●加快设立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服务机构<br>
  ●提高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效率和质量

  ●支持地方政府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br>
  ●推进设立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机构<br>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在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br>
  据悉,《指导意见》提出了要保证符合条件的中央投资项目所需配套贷款及时落实到位等完善信贷结构的诸多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多方面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要精细化。各金融机构对已经出台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信贷政策措施,要抓细、抓实、抓好落实,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量化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六项机制”。加快设立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服务机构。鼓励各金融机构自主创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和业务流程,提高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企业信用自律管理。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拓展新市场。支持地方政府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完善中小企业信贷风险分担机制。规范、引导和发挥好民间金融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br>
  《指导意见》提出,支持金融机构发放并购贷款,及时满足中小企业合理的并购融资需求。支持地方政府在加强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建设的基础上,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等方式增加对信用担保机构的支持,推进设立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激励和促进金融机构稳步提高中小企业贷款比重。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基本面和信用记录较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中小企业加大信贷及多元化融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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