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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中国金融增长方式的切入点

(2009-03-13 00:00:00) 来自:唐双宁/人民日报


  “金融实力”包括“硬实力”和“软实力”。金融“硬实力”主要包括金融资产规模、经济金融化程度、经济货币化程度、股票市值、资本实力、金融机构数量、金融从业人数、外汇储备、金融市场交易量、金融业增加值等等;金融“软实力”主要包括金融创新水平、金融市场体系发育程度、金融企业治理机制、金融社会环境、金融监管能力、金融开放度、金融人才配置、金融文化、金融理论建设、金融国际环境等等。金融“硬实力”的平面扩张是金融大国的标志;金融“软实力”的立体提升是金融强国的标志。中国转变金融增长方式的关键在于变金融“硬实力”的平面扩张为金融“软实力”的立体提升。<br>
  中国金融“软实力”立体提升缓慢<br>
  同以数字指标为主的中国金融“硬实力”平面迅速扩张相比,以素质指标为主的中国金融“软实力”立体提升相对缓慢。<br>
  一是金融创新还大体处于起步阶段,适应不了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的需要,主要表现为金融创新层次较低,技术含量不高;吸纳型和模仿型创新较多,自主式创新较少;创新机制薄弱,创新人才不足。<br>
  二是金融市场深度不够、产品单一、价格形成机制不到位;市场国际化程度不足,规范性、透明性、有序性、有效性有待提高;金融市场之间处于“拼盘”状况,缺乏有机联系(例如债券市场仍分割为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债券融资发展缓慢,股票市场A、B股处于分离状态,等等)。<br>
  三是金融企业治理机制还不完善,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的任务尚未完成,管理理念、方法和水平还不够先进;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总体处于起步阶段,激励约束机制尚不成熟,从源头上管理风险的方法和效率还不够高。<br>
  四是包括法律环境、社会信用环境等金融发展环境还有待改善。有些亟须的法律法规尚未建立;法律法规之间还存在抵触和矛盾;现有的法律法规没有充分体现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有些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法律法规的执行有待加强。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特别是企业信用意识仍然淡漠、社会信用风险评价体系不够健全、国家信用建设管理体系滞后,金融业的发展面临社会环境风险。<br>
  五是金融监管需要不断加强。目前一方面金融业务是“活跃因素”,金融监管处于被动跟进状态,不可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另一方面为防范风险,也不可避免存在监管过度现象。另外金融创新和全面风险管理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金融监管各主体之间的关系需要理顺,监管“度”的把握能力需要提高。<br>
  六是金融开放程度不高。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如何适应金融全球化的要求,市场主体如何提高国际化程度,国内金融机构如何走出去融入国际金融体系等等,这一系列国际金融战略和策略问题都需要深入研究、探索和推进。<br>
  七是金融人才配置不平衡,特别是高级金融人才缺乏。中国需要不同层次金融人才,既需要专业型人才,又需要综合型人才;既需要吸引境外优秀高端专业人才,更需要境内人才,而且要以境内人才为主。金融机构主要领导不仅要懂金融,也要懂政治、懂经济、懂其他,成为掌控方向、驾驭全局、熟悉业务、处理矛盾、善于用人的复合型人才。<br>
  八是金融文化建设滞后。金融活动的主体是人,人是由思想支配的。中国社会目前存在的行为失范、道德滑坡问题,不可避免对金融业产生负面影响。如何从法治和德治等方面多策并举,形成健康向上的金融文化,任重道远。<br>   提升中国金融“软实力”的条件与机遇<br>
  事物运动具有不平衡性,金融软硬实力的增长也不可能齐头并进。金融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初期主要表现为金融规模和数量等“硬实力”的增长,在这个基础上,逐步表现为金融结构的优化、金融市场机制的健全、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等“软实力”的提升。软硬实力之间客观上是一种相互助推,螺旋上升的关系。中国金融“硬实力”的发展为“软实力”的提升奠定了物质基础。<br>
  在这次危机中,中国金融机构直接损失不大,并不是由于我们的水平很高,而是由于我们的国际参与程度不够。必须看到,金融国际化趋势不可阻挡,此次侥幸过关并不意味着未来不遇险阻。金融“软实力”强的国家深陷泥潭,以目前我国的金融软实力状况,如果已经深度参与的话,是难以应对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的。我们应该对此进行反思。从这个意义上说,金融危机正是中国提升金融“软实力”的机遇:提升对“软实力”认识的机遇,提升对“软实力”推进的机遇;同时,对手的失败也为我们提供了“让位”机遇,我们正可借此缩小差距。<br>
  努力实现中国金融“软实力”的立体提升

  (一)提升中国金融的“软实力”,首先要明确中国金融发展的战略目标,这个战略目标就是建立可持续的、具有综合竞争力的金融发展模式,实现从金融大国向金融强国的历史性转变。按照这个目标设计中国金融“软实力”的指标体系,可以考虑包括三大部分,一是由体制效率、市场深度、创新能力等构成的竞争力指标;二是由法制健全度、社会诚信度等构成的金融环境指标;三是由文化力指数、理论创新指数、人才结构指数等构成的人文指标。各类指标及其权重设置还需要深入研究,非本文所能涵盖。<br>
  (二)将“软实力”纳入行业监管和社会评价范围。现有中国金融监管和评价体系多由“硬实力”构成,不能反映金融“软实力”状况。有时恰恰是那些“硬实力”较强(例如资本充足率很高)的金融机构在危机中倒下,问题就出在它的文化、机制、理念等“软实力”方面。必须把“软实力”纳入行业监管和社会评价范围。<br>
  (三)坚持中外结合、循序渐进,实现中国金融 “软实力”立体提升。金融“软实力”建设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社会系统工程,它的实现应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在中国金融“软实力”提升过程中要适合中国国情并努力吸收人类文明的一切有益成果,为我所用;在提升方式上要坚持以实助虚,以虚带实,虚实结合的原则,不能脱离金融“硬实力”的进步来建设“软实力”;在具体把握上,要坚持既大力推动又循序渐进的原则,把大战略化为若干小目标,分阶段扎实推进。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中国金融“软实力”的立体提升和金融增长方式的全面转变,为建设金融强国和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奠定基础。<br>
  (作者为中国光大集团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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