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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2009-03-06 00:00:00) 来自:经济日报/许红洲 胡红军 庄光平 姜帆


  点题:中国经济网网友 熙熙(江苏)

  我想问一下,我们该如何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各地都有哪些有效的做法?

  受访嘉宾: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乌鲁木齐市委书记 栗智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福建省政协副主席 郭振家<br>
  综合考虑配套解决

  栗智代表:不仅要让困难群众“有房住”,更要“能好住”。在解决住房问题的同时,必须综合考虑解决困难群众的就业、医疗、教育等问题,突出强调“就地安排”。<br>
  栗智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实现“住有所居”是保障民生工作的重心之一。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要着重考虑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难题,加快推进廉租住房等建设。在乌鲁木齐,仅此一项,去年我们就投入9000万元财政资金,通过滚动开发模式,共建设了2000多套廉租住房。<br>
  作为我国西部地区中心城市之一的乌鲁木齐市,现有固定人口260万,流动人口超过100万,实现“住有所居”的任务十分艰巨。2008年,乌鲁木齐市投入大量资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解危解困房近1万套、63万余平方米;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展顺利,超额72.5%完成年初确定的1000户改造任务,城市困难群众的住房状况得到显著改善。<br>
  “单纯解决住房问题是远远不够的,离开了原来的生活环境,许多困难群众就失去了生活来源。”栗智代表说,“我们不仅要让困难群众‘有房住’,更要‘能好住’,所以在解决住房问题的同时,必须综合考虑解决困难群众的就业、医疗、教育等问题。”<br>
  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以及棚户区改造过程中,乌鲁木齐市着力把城市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来源、子女入学、就医等关联因素综合考虑,进行一揽子解决,突出强调“就地安排”,避免因住房而丢失了原有的生活来源,只有住房解决了,工作保障了,上学、就医没有后顾之忧了,民生才能切实得到保障。<br>
  栗智代表说,在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积极推动下,乌鲁木齐市今年将继续增加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和开发建设,仅廉租住房一项,就要投资新建近1万套,切实解决城乡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br>
  “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栗智代表说。根据规划,乌鲁木齐市将用2至3年,力争基本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br>
  建立入住与退出机制<br>
  郭振家委员:保障性住房的最大特点就是保障性,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要有严格的申请入住机制和退出机制,以实现保障性住房的有效流转,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人能有机会住上保障性住房。<br>
  “作为全国住房保障的先行先试城市,厦门市近年来努力构建多层次的保障体系。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分层次、全覆盖不同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郭振家委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br>
  对于“分层次、全覆盖”,郭振家委员作了进一步解释:向有一定经济能力的低收入家庭以及特定对象中的住房困难户提供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向既不属于低保生活保障线以下,又无经济能力购买保障性商品住房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租赁住房;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结合旧城改造,通过拆迁安置,解决和改善本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br>
  厦门保障性住房建设,在坚持小户型、功能全、装修一步到位的建设标准的同时,始终坚持实行申请家庭成员实名制,对申请保障性住房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为保证保障性住房有固定的量,还建立了严格的退出机制,以实现保障性住房的有效流转。<br>
  据介绍,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十分严格:一是必须具有厦门城镇户口,购房入户的则不能再申请;二是有严格的家庭收入和资产条件;三是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或无房户。经过层层过滤后,能够得到分配的保障性住房,也将实行“只能一套”的原则。在管理上,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式管理,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二次出租,住户一旦经济和住房状况发生变化,有能力改善住房,就应主动提出申报,其保障性住房将由政府回购。<br>
  “比如,廉租住房就只是针对最低生活保障线之下的住房困难家庭,普通租赁住房针对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大学毕业生及引进人才等特殊人群,只要租住者经济条件没有改善,就可以一直住下去。但如果经济条件允许了,自购商品房之后,就要退租廉租住房、普通租赁住房。同样,此前购买保障性商品房的,也要由政府回购,再由政府转租、转售给其他中低收入者居住。”郭振家委员说,“只有能进能退,保障性住房才能在良性循环轨道上运行”。<br>
  “解决住房问题,决不能停留在规划图纸上,一定要扎扎实实推进,切切实实为百姓着想。”郭振家委员说。&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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