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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围绕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各个行政执法部门都在认真积极地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成效不够明显,特别是涉及到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处理不妥,深圳龙岗9?20特大火灾事故彰显了这一点。笔者认为,影响行政执法部门职能发挥的因素虽然很多,但其中最突出且仅靠行政执法部门自身又难以独立解决的问题是获取工作信息的渠道不畅、机制不灵、手段有限。本文浅述建立行政执法部门信息共享平台,以期完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衔接机制,更好地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br>
建设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的必要性<br>
总结反思多年来行政执法部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实践,不难看出当前制约行政执法部门职能发挥的核心问题是获取案件信息的渠道不畅、机制不灵、手段有限。笔者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核心是缺少一个互联互通的行政执法信息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行政执法部门信息共享平台是在行政执法部门衔接工作机制的框架下,运用现代信技术技手段,建立信息收集、报送、处理、监督、反馈的网络平台,实现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执法信息资源共享。通过信息平台,各行政执法部门可实现案源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办理、执法动态的交流和业务研讨、案件信息流程跟踪和监控,增强行政执法整体工作的合力,提升执法的质量和效率。这样既便于相互协作配合,又有利于互相监督和制约,进而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建立这一平台的必要性至少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形成执法合力。部门之间各自为政的心态还将长期存在,沟通难、协调难是个大问题,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是个好办法,通过信息共享可以避免有的部门或者工作人员以“不知道”为理由推卸责任,影响工作。例如,目前我国涉及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工商、质检、卫生、药监、商务等近10个部门,各个执法部门交叉管理、分段执法、重复执法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出现执法机构正面冲突的现象。2005年6月,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投入使用。仅仅数月,信息共享平台已经初显成效,如该区工商分局查获销售假名牌高尔夫球具大案;区酒类专卖管理局查获生产销售高档洋酒特大案都得到了及时移送。正反两个方面的例子说明,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十分有利。<br>
二是有利于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提供案源。网民群体的出现,给执法信息传递提供了新的来源,也对执法工作监督提供了新的力量。通过网络举报各类违法案件已经成为重要的案源,必需充分利用。随着网络的发展,目前全国有超过1亿的网民,中国互联网将以每年16%的速度增长,至2010年,中国互联网用户达到2.3亿。网民年龄80%在30岁以下,且1/2都受过良好教育。这一力量不可不重视,不可不利用。<br>
三是有利于推动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机关必须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但这个目标的实现需要时日。我们必须看到由于体制和机制等诸多因素的制约,政务公开在时间和空间上还有较大的差距,电子政务的运作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因此,在政务公开暂时难以一步到位的情况下,围绕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的思路,探索构建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促使各部门有压力、有动力履行职责,促进工作人员的学习与提高,这种设计不仅有前瞻性,同时亦有现实可行性。<br>
四是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通过构建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督办下,各部门积极履行职责,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广泛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无疑将受到社会和公众的广泛支持,减少行政诉讼,有利于社会和谐。五是有利于衡量工作绩效。通过信息平台的监督功能看到工作人员接受任务、办理工作、完成工作、反馈工作的具体时间,能够很好地衡量工作人员的绩效。同样,这可以考核出一个部门的工作绩效。<br>
行政执法部门信息共享平台的结构与功能
(一)行政执法部门信息共享平台的结构。<br>
这一信息平台是一个大系统,包括:信息收集系统、信息处理中枢系统、信息监督系统、信息反馈系统、证件服务系统等子系统。信息共享平台的功能设计不仅要考虑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也要考虑行政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舆论等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为此,信息平台的定位与架构,应以互联网和政务信息网为支撑,以各部门信息网络为依托,共同搭建集行政执法信息于一体,统一规范,兼容性强,数据安全,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智能互动的阳光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共享范围和内容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行政执法中不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正在调查处理中公开可能会影响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信息。<br>
(二)关于行政执法部门信息共享平台的功能设计。<br>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执法信息资源,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透明度,实现执法信息和线索网上流转,执法过程跟踪监控、预警提示,执法信息发布和数据处理自动化、智能化,执法情况交流与反馈双向互动等。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的主要功能设定至少应作以下考虑:<br>
一是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互联主要是指技术和基础设施层面的问题,即两个原来不相联的系统,通过软件、硬件和通信线路建立连接关系,以承载信息的传递。互通就是指信息的交流,指一个系统能够与它所联系的系统相互交换信息,实现信息数据的双向交流。通过信息共享可以快速便捷获得各执法部门最新执法动态和信息,以便各职能部门及时介入,积极配合协作,依法履责。如行政执法机关可以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搜索、访问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信息,从中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并通过该平台进一步获取有关信息和证据,为执法工作服务。<br>
二是案件办理网上流转。根据执法衔接机制的规定及各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责,通过程序设定案件线索移送、受理、审查、决定等流程处理模块,实现案件线索网上移送、网上办理,对案件线索流程进行跟踪和反馈,通过网上互动,开展执法动态交流、业务研讨和咨询,确保违法案件得到及时处理。<br>
三是预警提示。通过分析行政执法中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在程序设计中设定监控内容、指标和条件,及时捕捉和发现“非常态”信息。如在证件服务中心系统中设立“超时预警”和“缺件预警”的监控内容、指标和条件,当某一环节办理有关事项超过承诺时间或违反有关规定时,系统将自动显示预警信息。再如在有暂扣物品案件中,对被扣物品设置时限,一旦接近暂扣时限,系统将会自动发出预警提示。<br>
四是实时跟踪监控。监察部门借助监督系统对各业务管理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监控系统根据监督职能部门的需要,把各业务管理系统的工作状态和主要业务流程等信息进行实时采集,监督部门通过监控系统可以随时查看每个环节的工作状况,了解每个事项的流转进程,并对从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监控系统向有关单位发出核查指令,要求其作出处理并按时反馈,从而真正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程监督、实时监控的目标。<br>
五是信息数据处理。信息共享只是解决信息的来源,如何通过对获取的信息分类、加工、汇总和处理,从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为我所用才是最终目的。信息数据处理功能就是通过程序设计,对行政执法中形成的信息数据进行采集、分析和处理,生成相关汇总图表和情况分析,为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和行政监察职能提供辅助决策依据。<br>
关于建设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的几点建议<br>
建设行政执法部门信息共享平台是个新事物,需要借鉴司法机关信息平台的经验,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行建设,笔者的建议有:
第一,深入调研,统一进行。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是一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含量高的庞大系统工程。组织一个有本地区主要领导挂帅,理论研究、业务和技术部门共同参与的课题组,在认真考察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拿出一个可行的方案,在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后,进一步调整拟定实施方案,共同报党委政府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主要牵头单位为法制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协作单位可以考虑工商、城管、环保、公安、消防、国税、国土规划等部门,参与单位为所有行政执法部门。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要紧紧围绕平台的定位和执法办案的实际需要,统筹规划,逐步推进。避免建设与应用脱节,以充分发挥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平台的作用。<br>
第二,建设高质量的数据库,保证信息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所有公共信息原则上应集中存放于一个中心服务器,数据的录入、更新、管理和维护由各相关部门各自负责,并对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性负责。已经建成比较完善信息系统的部门,可在原系统的基础上开发与平台的接口软件,做到部门信息与平台信息同步。<br>
第三,整合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和浪费。在现有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凡管用和好用的软硬件应尽可能地充分利用好已有资源。为便于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新的应用系统的开发,应以跨平台技术为基础,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环境,做好整合文章,避免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br>
第四,保障安全,便于操作。要从系统设计、软硬件选型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防范,保证系统高效、稳定、不间断地运行。平台应提供开放的接口,便于各类应用系统连接,以满足业务和系统不断拓展的需要。<br>
第五,设备到位,人员到位。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根据执法工作和信息平台应用需要,实行专人负责,配备专业计算机、数字证书、专机等。各级信息产业、电子政务网络管理部门要负责将本地各有关单位接入电子政务网,并在电子政务网上安排至少一台专用服务器,安装操作系统和数据库,使各有关单位与服务器实现连通。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保障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正常运行,要严格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下发的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各项规定,确保信息共享平台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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