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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所有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

(2009-01-20 00:00:00) 来自:光明日报/唐未兵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的所有制结构是单一的公有制结构,主要表现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公有制之间的比例关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在认真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社会主义所有制问题进行了不懈探索。经过30年所有制改革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我国原有的单一公有
制结构最终被多元的所有制结构所取代,形成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对所有制问题的重新认识

    在由渐进式改革所推动的经济转轨过程中,产权关系的改变非常重要。产权关系是以一定的所有制关系为基础的,因此在我国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渐进式改革中,对所有制问题的重新认识有着重要的意义。事实上,我们党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60年代初就开展过对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所有制问题的讨论,但真正有针对性地探讨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改革问题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对所有制问题的新认识集中体现在了党的许多重要决议之中:

    1、党的十五大以前对所有制认识的发展过程。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五大召开之前,我们党对所有制形式和所有制结构的认识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可概括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一届六中全会之前的中央工作会议。在原有“一大二公三纯”的所有制格局内,允许农村个别地区实行包产到户或包干到户,允许少数个体经营者的存在。第二阶段,从十一届六中全会之前的中央工作会议到十三大之前。突破了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前提下,确认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和有益的补充。第三阶段,从十三大到十四届三中全会之前。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成分由个体经济扩大到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同时明确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分可以实行联合经营。第四阶段,从十四届三中全会到十五大之前。十四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2、党的十五大在所有制问题上的新突破。党的十五大依据邓小平理论,形成了崭新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体系,所有制理论有了历史性新突破:第一,认为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第二,指出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第三,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第四,对公有制为主体的含义作了进一步界定,公有制资产占优势,最重要是质的优势,国有经济为主导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第五,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第六,指出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3、党的十六大以后在所有制问题上的新发展。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和一个“统一”: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此外,明确指出继续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

    十六届三中全会对所有制问题又有了重大突破:一是提出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制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以明晰产权为重点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二是提出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三是要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十七大重申并强调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在上述理论的指导下,我国所有制改革实践不断深化,形成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所有制理论的重大发展

    我国在转轨开始之后对所有制的每一次改革所取得的成果,都同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发展尤其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创新密不可分。这些创新包括:

    1、公有制与市场经济能够兼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突破了完全排斥市场调节的大一统的计划经济观念,形成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思想;第二阶段,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突破了把商品经济同计划经济、同社会主义制度对立起来的传统观点;第三阶段,邓小平1992年初指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市场经济只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由此我们发现,市场经济本身并不排斥公有制。另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设想是依据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立论的。马克思设想的未来社会自主联合劳动只有一个层次,全社会就是一个经济主体,劳动、物质生产条件及产品都由它直接支配,商品生产和交换,价值和货币范畴已经消失。这样的自主联合劳动所决定的单一社会所有制,当然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自主联合劳动仍具有商品经济的存在条件,全民所有制各企业之间仍是商品货币关系,集体所有制内部及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之间同样客观存在着商品交换关系。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本身并不排斥市场经济。

    2、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改革开放前,我国单一的公有制结构至少带来了下列三个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后果:一是造成经济运行的僵化,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被扼制,国有资产处于“粗放”状态,致使经济结构严重不合理而又调整乏力。二是造成无约束的财产组织形式,使国有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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