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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外汇管理工作已确立了以促进和维护国际收支平衡、保障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为指导思想,以均衡管理为主要管理思路、以高科技信息系统为主要监管手段的监管框架。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外汇管理工作和体制改革也面临新的任务,迫切需要以科学发展观加以指导。<br>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当前影响国际收支平衡的主要矛盾,已由过去的外汇短缺转为贸易顺差过大和外汇储备增长过快。适应这一变化,外汇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任务也发生了根本变化,从解决外汇短缺矛盾转变为均衡管理,以促进国际收支平衡。<br>
由于我国国际收支不平衡成因复杂,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贯彻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注意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在宏观层面,关键是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国内经济走协调均衡可持续发展之路。在外汇管理层面,要注重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转变外汇短缺时期“宽进严出”的管理思路,按照对跨境资金流动均衡管理的要求,不断完善国际收支调节的市场机制和管理体制。近年来,外汇管理部门在对外汇资金流出入实行均衡管理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在拓宽资本流出渠道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2005年7月起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加快外汇市场发展,增加外汇市场交易主体,在银行间市场推出人民币远期和掉期等产品,引入做市商制度和询价交易方式,改进银行外汇头寸和挂牌汇价管理,发挥市场在外汇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重点加强外汇资金流入和结汇管理,对外资银行外债实行总量控制,分阶段调减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将贸易信贷纳入外债统计和管理,抑制外债尤其是短期外债过快增长;对部分外汇收入实行“支付结汇制”,限制在境内没有实际支付需要的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和外债结汇,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境外借款不得结汇用于偿还国内人民币贷款;加强外资房地产企业外债和结汇管理,对外资购买境内房地产实行实需、自用和商业存在等原则;实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和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对个人结汇实行年度5万美元总额管理。上述政策对防范异常外汇资金流动冲击、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发挥积极作用。<br>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其实质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本。近年来,外汇管理部门坚持用发展的方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不断消除影响贸易投资便利化自由化的体制机制障碍。目前,机构开立、变更、关闭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无需事前审批,可根据需要自行保留外汇收入;个人境外旅游、留学、商务考察等用汇范围不断扩大,用汇额度提高到每人每年5万美元,较好地满足了个人正常用汇需要;不断简化手续和凭证要求,进一步便利企业办理货物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支持跨国企业灵活摆布外汇资金,整合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政策,对边境贸易采取灵活的外汇管理政策;放宽国内企业“走出去”的汇兑限制;引入并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实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个人合法财产可依法合规转移境外。在强化服务功能的同时,外汇管理部门不断简化行政审批手续,稳步推进外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的统一部署,2002年以来分4批取消39项外汇行政许可项目,约占原有行政许可项目的51%。这些措施为涉外经济科学发展创造一个公平、透明、便利的外汇管理政策环境。<br>
回顾改革开放30年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的历程,外汇管理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不断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了外汇管理思路、方式和手段的四个“转变”:一是从偏重于外汇资金流出管理转向外汇流出入的均衡管理;二是从对内资外资的区别对待转向中外资企业的平等待遇;三是从面向千千万万企业和个人的直接管理,转向主要监管金融机构的间接管理;四是从以行政手段监管为主,逐渐转向市场手段为主。<br>
现行外汇管理体制机制的不足之处<br>
外汇业务分类监管模式难以适应形势需要。现行外汇管理模式偏重于按照国际收支活动的统计口径实行分类监管。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特别是跨国公司的迅猛发展,现实经济运行中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日益多元化,各类业务相互交叉和渗透。例如,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属于经常项目,但伴随进出口活动而产生的贸易信贷(包括出口预付货款、延期收款,以及进口延期付款、预收货款)性质上却属于资本和金融项下的外债项目。分类监管客观上造成了外汇收支数据的分类统计监测,不利于总揽全局,看似能够做到块块有统计,但实践中往往对分类监管的交叉领域和模糊地带缺乏准确的统计监测。同时,现行管理体制中基本上做到每项业务都有一个技术系统支持,但众多的系统之间却缺乏有效衔接,难以做到数据信息的完全共享和整合。此外,分类监管模式容易导致对不同外汇收支项目、机构与个人、流入和流出环节的政策尺度松紧不一,可能形成监管的“薄弱环节”,甚至导致政策相互冲突,使部分外汇资金流动从严格监管的环节转向宽松监管项目,不利于提高外汇管理的整体有效性。例如,近期出台的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和贸易信贷管理政策,如果对企业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汇设定较为严格比例,可能会加大个别企业的经营负担;比例设定过宽,反过来给异常外汇资金通过贸易渠道流动以可乘之机。<br>
监管环节相互脱节制约了外汇管理有效性的提升。涉外经济活动管理涉及到海关、商务、税务等多个部门,包括前期调研、政策制定和执行等多个环节。前者属于横向协调,后者属于纵向协调。过去,较多强调“横向协调”,对部门间的监管合作和信息沟通问题比较关注。如在外资监管领域,外汇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汇兑环节管理,外资设立、注册等审批主要由其他部门负责。一些外资利用多部门监管的缝隙违规设立空壳企业或从事虚假并购,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违规为企业虚假验资等。通过加强跨部门合作,上下游的监管联动有所加强,效果已初步显现。现在,应更多地关注“纵向协调”,即外汇管理系统内总局与分局间分工协作问题。外汇管理兼具宏观和微观政策的特征,宏观上以国际收支平衡为政策目标,微观上以直接针对具体企业和个人的监管措施为手段。近些年来,随着主要外汇管理业务下放到各地分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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