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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和贫富的社会变迁

(2008-12-28 00:00:00) 来自:中华读书报 / 李强


    从社会学角度看,改革最主要是社会分层结构的变化。改革外在表现是经济发展、城乡面貌更新,而意义更深远的内在变化是,人的社会关系、生活方式、生活目标、生活观念变了。

    社会分层结构的变迁是社会变迁的核心部分。改革
开放前的社会分层结构具有收入分配均等化,社会身份分层稳定的特征。改革导致社会群体及其关系发生结构变化,表现为身份制变迁、经济分层取代政治分层,贫富差距扩大,社会中心与边缘群体的关系变化,形成新的社会阶层等。

    用一句话概括30年来我国社会分层结构的变化,是从以“社会身份指标”来区分社会地位向“非身份指标”转化。户籍制度有其历史背景,革命成功之后,阶级和所有权体制被打碎,户籍制度成为维持社会秩序和资源分配秩序的基本制度。改革使“农民企业家”能突破户籍身份的限制,以2003年废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为标志,推进农村人口城市化,城乡居民的身份平等成为户籍改革的最终目标。以单位和干部级别为基础的分层机制也在变迁。收入多样化使工资级别之差微不足道。市场还直接改变官员等级身份。我国经营单位都有级别(科级、处级、部级企业),但市场竞争中,企业地位以产值利润来评价,不是上级预先可以封许的。当然,官本位机制的变迁并非单向度的削弱,90年代以来,政府财政税收大幅增加,官员级别、身份还有强化的现象。但资源转向市场,社会分层多元化而非“官本位”化,这一总趋势还是明显的。

    过去那套特殊的档案管理制度也被突破,档案身份对城镇就业者的束缚松解,社会上出现保管档案的“人才交流中心”以衔接不同体制。传统的先天身份指标削弱,后天努力的文凭学历、技术证书等作为社会分层和筛选的功能突出。产权作用更突出,民间占有财产的份额增长明显。可以预期,财产会逐渐成为显示经济和社会地位的主要指标,财产所有权制度可能取代户籍制成为新的维持社会秩序的首要制度。

    贫富差距是复杂的问题,并非越小越好。改革前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基尼系数仅0.16,几乎是全世界最低的,却并不表明那是理想的社会。改革之初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通过利益驱动刺激经济增长,有巨大的社会正功能。但现在,贫富分化的负功能开始显现。李强认为,最关键的是公正问题。如果贫富分化是合理竞争的结果,不会引发社会冲突;只有与不公正、不合理、不公平相关联时,才激化矛盾。所以,存在贫富差距本身不是大问题,但应该问的是,造成贫富分化的原因是什么?这种分化是否在公正的条件下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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