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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工作让人民满意的思考

(2008-12-20 00:00:00) 来自:中组部党建研究网/李国华


    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是胡锦涛同志代表党中央对组织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二者在本质上是统一的。让党满意,归根到底也是为了让人民满意。因此,让人民满意是组织工作的重要标准。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按照中央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组织工作全局,以让人民满意为重要尺度检验组织工作成
效,认真解决组织工作中存在的党员群众还不满意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在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组织工作的过程中,体现群众意愿,反映群众诉求,实现群众利益,切实提高广大党员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

    一、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切实提高党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

    选人用人是组织工作的重要职能,也是党员群众关注的焦点。看党员群众对组织工作是否满意,最紧要的是看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否满意。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让人民满意,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把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为组织工作让人民满意的工作重点加以推进。

    坚持“扩大民主、体现公开”的取向。民主不够,透明度不高,仍然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也是党员群众对组织工作还不满意的问题之一。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努力营造开放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格局,不断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积极落实党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在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制度的基础上,可以推行领导干部职位空缺公告、定岗民主推荐领导干部人选、领导干部公推公选、考察人选民意调查、领导干部实绩公示公议等制度,在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方面迈出实质性的步伐,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公认度。

    树立“注重实绩、崇尚实干”的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党员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满意度,必须切实树立“注重实绩、崇尚实干”的导向,引导各级干部想干事、真干事、干成事。要进一步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注重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引导各级干部用正确的政绩观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群众、历史检验的实绩。还要进一步提高干部考核考察工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坚持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探索试行民意调查、实绩公示公议制度,努力把干部实绩考实考准,解决考察失实失真的问题。

    形成“规范程序、制度选人”的机制。要以改革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为重点,努力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机制,推行领导干部公推公选、公推直选、中层干部跨部门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坚持用公正的制度来选人、选公正的人,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为从源头上规范用人行为,要健全干部选拔初始提名制度,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一方面,落实领导干部署名推荐责任制,规范领导干部个人提名;另一方面,实行定岗民主推荐,扩大群众提名,解决“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问题,实现干部任用从“上面定人头,下面画圈圈”向“组织画圈圈,群众推人选”的转变。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是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最不满意、反映最为强烈的突出问题,也是干部工作中亟待破解的一个难题。要将监督关口前移,实行考察人选联合预审制度,在确定考察对象前,将拟考察对象提交纪检、信访、审计等部门联合把关,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营造“公正用人、严明纪律”的环境。公道正派用人,用公道正派的人,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党员群众满意度的必然要求。要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正确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发展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领导干部。在注重从发展较快的地方选拔干部的同时,也要重视选拔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干部,重视选拔那些埋头苦干、脚踏实地、注重打基础、利长远的干部,不让老实干事者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要通过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办法,注意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市、县党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一把手的用人行为。要严明干部人事纪律,敢于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鼓励讲正气的干部,保护干事业的干部,约束搞钻营的干部,营造风清气正、公平正义的选人用人环境。

    二、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切实提高党员群众对基层党建和民主建设工作的满意度

    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基层民主建设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关系党的执政根基的稳固。基层党建工作和民主建设与广大党员群众联系最直接、最紧密,党的基层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发挥得好不好,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强不强,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有没有保障,直接关系到党员群众对组织工作满意不满意。

    树立新理念,把“为民”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落脚点。为民、务实、清廉,既是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对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要求。在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既要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又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落脚点,使基层党建工作赢得党员群众的广泛认同和支持。因此,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与时俱进,将“基层组织有加强,人民群众得实惠”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目标,积极调整基层党建工作思路,主动适应形势需要,突出为民的工作理念和指导思想,并进行丰富而生动的探索与实践,赢得广大党员群众的支持。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强基工程”为统揽,以“三级联创、五好同争”为抓手,针对农村、企业、社区、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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