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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保障人民文化权利的目的出发,文化事业的改革必须坚持公益性、公平性、基础性原则。这三项基本原则是国际上行之有效的经验总结,也是我国政府、学术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识。<br>
一、文化事业的公益性原则<br>
文化事业是政府提供给全体国民的公共产品,是政府从国家和民族长远利益出发,用纳税人的钱为全体国民举办的公益性事业,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事业。国有文化事业单位所掌握的文化资源是属于全民的财产,是公共文化资源。因而,无论是政府或文化事业单位都不能把自己所管理的文化<br>
资源视为部门或个人的私产,不能将其当成部门或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文化事业的公益性原则,决定了政府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应当是免费的或廉价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体现人文关怀。国家要逐步实施免费的义务教育,并逐渐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证水平和教育年限。国家科学研究机关有进行科学和学术研究的义务,也有普及科学知识的义务。国家艺术院团、艺术院校既有提高国家艺术水准的职责也有普及艺术的义务。国有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应当免费或优惠向学生、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开放,并逐渐做到对全体公民的免费或优惠开放。国家投巨资打造的电台电视台等传媒,必须把传播先进有益文化、营造健康舆论环境作为首要任务,千方百计满足人民群众获取信息、追求新知、欣赏艺术、娱乐消遣等多种文化需求。<br>
文化事业的公益性原则,决定了其经费来源依靠国家投入为主,同时兼有社会赞助或资助,以及文化事业单位的创收。国家要保障支付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及其运营成本,保障公共文化设施正常运转和功能的充分发挥,并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或赞助公益性文化事业,支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的发展。文化事业的创收,主要通过国家的优惠政策使其得到经济收益,而不是把它推向市场,让它自收自支。与此同时,政府要加强对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的指导、监督和审计,提高公共财政拨款和社会捐助的使用效益。<br>
二、文化事业的公平性原则<br>
公平性是文化事业的基本原则,它体现了人权平等和人民文化权利平等的原则。所有公民,不分民族、年龄、职业、贫富,不分地域、城乡,都有权利享受国家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按照文化事业的公平性原则,国家无权将文化资源集中于少数城市、少数人群,而置大多数人的文化需求于不顾。国家有义务向所有公民提供大致相同的基本文化服务,不因民族、地域、城乡等差别而不同。党和政府已经承诺,将按照公共服务普遍均等的原则,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建立公正配置公共文化资源的制度,制定有利于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素质的文化教育政策,尽快构建起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教育、文化、体育服务体系,提高面向城乡全体国民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促进城乡和区域间文化协调发展,形成实用、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br>
目前我国地域、城乡、贫富之间文化发展极不平衡,人民文化权利实现程度差距较大。有鉴于这种现实,党和政府特别强调,要切实维护低收入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在今后一段时间,为保证文化事业的公平性,党和政府将采取若干具体措施,比如:(1)政府对义务教育负全责,首先为农村义务教育“买单”,从各方面逐渐缩小城乡教育的差距。(2)采取政府采购、补贴等措施,保障和实现城市低收入居民、残疾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群体的基本文化生活需求。(3)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保证一定数量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镇和村的文化建设,文化领域新增加的财政投入应主要用于农村。(4)政府保证文化馆(站)开展业务必需的经费、基层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广播电视发射转播台正常运转必需的经费、广播电视“村村通”运行维护经费和农村电影放映补助经费。(5)完成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标准体系的制定,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机构评估系统和绩效考评机制。等等。我们相信,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极大地提高我国文化事业的公平度。<br>
三、文化事业的基础性原则<br>
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千差万别,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条件满足所有公民的高度个性化的文化需求。国家只能提供与国力相适应、与公民的基本生存条件密切相关的最基本的文化服务。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又是发展变化的,国家提供的文化服务也会随之发生变化。<br>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底子薄、发展极不平衡。我们在文化建设上所面临的问题,还是列宁所说的首先解决为大多数人提供黑面包的问题,而不是为少数人提供甜饼干的问题;还是毛泽东所说的雪中送炭的问题,而不是锦上添花的问题。这种现实国情,决定我们的文化事业必须长期坚持“普及第一”的方针,低水平,高覆盖,以实现和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换句话说,就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属于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生活需求的服务,超出公共文化服务范围的需求,可以通过文化市场去解决。楼越盖越高,路越修越宽,而图书馆、文化宫、运动场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却相对稀缺甚至日渐破败的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br>
在现阶段,国家财政在文化建设上的投资,将着力保证两个优先领域,一是义务教育领域,以保证全体公民都具有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文化素质、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体力素质。二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文化利益的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改善农村及中西部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条件,基本解决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以丰富我国大多数公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他们的竞争能力。只有这样才能逐步改变城乡之间文化发展不平衡现象,增强国家的活力、创造力和发展后劲。(作者:中共中央党校文史教研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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