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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这一要求对公共服务机构作出了明确定位。<br>
由于我国农业资源的自然禀赋和经济发展的历史阶段,公共服务部门在导入现代农业的生产要素方面扮演更为积极的角色。由政府承担相应成本的公共服务机构可以让现代科技要素和手段迅速地进入农业生产领域,有效地降低经营者利用科技要素和手段的成本,大幅度的提高生产效率。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包括基础性的研究和开发机制,如种植业和家禽家畜的良种培育,疫情病情的机理研究,防疫防治的药品开发,新的种植、养殖方法的发明等都必须由政府来承担基础性的研发费用,其成果的市场化运作也应该受到政府的监督和调控。农业生产服务体系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活跃在农业生产一线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队伍,没有这支农业科技推广队伍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运用就只能是空中楼阁,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就不可能以更低的成本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几十年来我国建成了一整套有效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如植保站、农技站、农机站、畜牧兽医站等,正是这些活跃在基层的农业科技服务推广体制有效保证了现代农业生产要素迅速地进入生产领域并形成新的生产能力。对待现有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的认识有一个深化的过程,在过去一段时期内这些单位大多被作为乡镇政府的组成部分,随着农户生产经营自主性的提高,这些以行政运作为特征的农业生产的服务站所就必然会处境困难。现在可以明确这些站所的定位:承担的职责覆盖相关的社会公益,是社会公益事业的一部分;作为经营机构,应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经营服务。如果没有这些站所,那么农业生产中涉及到公共利益的部分就会出现缺失,这种缺失不仅会造成农业生产的波动,而且会引起整个国民经济的波动。近年来出现的因农产品中农药、添加剂超标引发的社会不安,尤其是家禽家畜中出现的传染性疾病,是对农户的生产经营造成毁灭性的后果。<br>
正是因为农产品市场的全球化和农业产品的特殊性这要求对农业生产的服务性保障提供新的制度供给。重新整合农业生产经营的服务性机构,明确其市场的职能和承担的社会公益责任,建立一个真正有效的可以完全支撑农业生产发展的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中国农业的现代化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将体现为农业生产服务体系的现代化,只有农业服务体系的现代化才能保证农业生产长期稳定增长。<br>
(作者单位:省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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