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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与实践

(2008-10-29 00:00:00) 来自:《陕西日报》/翟四虎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2007年以来,陕西省结合实际,在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br>
  一、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和问题<br>
  1992年,按照民政部《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全省在97个县(区)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参保对象是18至60周岁的农业人口,资金筹集方式为“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截至2005年,全省参保人数为91.2万人,收取保险费1.59亿元,积累养老保险基金1.66亿元。1998年以来,农村养老保险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主要是因为国家金融政策的调整和银行利率的变化,使以“储蓄积累”模式为基础的老农保暴露出制度设计的缺陷,表现为:老农保缴费实际上完全由农民个人负担,筹资渠道单一;保障水平低,不能满足农民年老以后基本养老的需求;全省大部分地区农民收入较低且不稳定,个人缴费难以持续,集体补助基本上得不到落实;缺乏公共财政的补助支持机制。从老农保工作开展的实践看,没有公共财政支持,农村养老保险工作难以正常开展。<br>
  老农保十多年的实践说明,解决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国家要鼓励和引导扶持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要建立公共财政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机制,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统筹城乡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不断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br>
  二、探索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br>
  调查研究、积极试点。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十七大提出的“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提出:“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在完善体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以个人账户为主、保障水平适度、缴费方式灵活、可随参保人转移、适应性和推广性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引导、扶持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多元化筹资试点工作。”2008年,省政府把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列入了民生八大工程并作为部门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br>
  为加快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步伐,2006年,省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开展了农保现状调研工作,对全省农保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存在问题,研讨工作思路。2007年上半年,到农保工作开展较好的省市考察学习,从7月1日起在太白、麟游两个县和其余10个县的50个村开展试点工作。 截至2008年7月底,宝鸡市新型农保已扩大到四个县和其余八个县共八个乡镇,参保人数达到18.9万人,有3.2万人领到了养老补贴,预计今年参保人数可达到20万人。宝鸡试点办法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同时劳动保障部将宝鸡市列为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城市。国家有关部门给予了积极评价和肯定,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宝鸡办法的初试成功,为全省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了一个好头,全国政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调研组认为,宝鸡的做法代表了中国八亿农民养老保险的方向。<br>
  三、对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启示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当前和今后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任务。<br>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破解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由城市向乡村覆盖的难题,是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以从制度上解除农民后顾之忧,使广大农民实现由家庭保障向社会保障的过渡,给农民带来福祉。它不但保持了家庭养老的传统文化,又推动了农村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使农民真正分享了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利益的重要举措,是体现社会公正,维护社会公平,缩小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的重要形式,是顺民意,谋民利、解民难、得民心的民心工程,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创造性实践,对推进农村的全面改革,发展农村生产力,维护农村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br>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除了农民的后顾之忧,保障和改善了农村的民生,是破解“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农村生产力获得了长足发展,但农村的社会建设进展相对比较滞后。特别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制约和束缚了农村社会建设的进程和生产力的发展,使二元结构依然明显。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弱化传统的土地保障,有利于解放农村生产力,有利于加快农村的城镇化进程,从根本上化解人多地少的矛盾。这种农民储蓄自养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为破解“三农问题”开辟一条现实之路。<br>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中央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农村税费改革、农业各项补贴改革都已启动,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制度保障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该成为破解“三农”问题的重要政策选择。有了这个前提,即使部分地区条件还不够成熟,也可以通过国家的宏观调控创造条件,弥补局部地区和个人条件差异上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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