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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实施粮食战略工程、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粮食核心产区的重大决策,应着力加强机制建设。<br>
建立粮食生产稳定增长投入机制。大幅度增加中央直接用于粮食主产区农业生产基本条件、粮食主产市县特别是跨市县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由中央和省两级政府承担。<br>
建立粮食生产奖励补贴机制。将种粮直补、农机补贴、良种补贴等统一整合为种粮综合补贴,逐步实现按农产品全额生产成本补贴。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补力度和转移支付力度。<br>
建立粮食生产科技创新机制。设立国家粮食科技专项资金,形成稳定的粮食科技经费渠道和支持机制。按照强化公益性、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构建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br>
建立人力资源开发机制。普及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义务教育;每年列出专项经费,对农村劳动力实行免费培训。建立健全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制度,推广面向农村人才的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br>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粮食流通机制。建立批发市场、期货市场、网上交易、现货交易相辅相成的粮食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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