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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投资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各种原因,在投资领域仍存在许多难以令人满意的问题,如还没有真正解决投资资源由市场优化配置的问题,政府投资的效益情况也未见彻底好转,投资规模、投资结构一直难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约束,使国家对投资的调控和管理丝毫不能放松,在缺乏有效的调控和管理手段的情况下,往往不得不仍然采用计划经济时代的控制贷款规模、强化审批手段、强行命令项目停建等老一套做法去管理投资。因此,投资体制改革还有待进一步深入。<br>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精神,今后一个时期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应围绕“培育市场、规范行为、完善管理、强化调控”展开。总的方向是要在政府宏观调控下更多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真正做到“该管的坚决管好,不该管的坚决放开”。<br>
一、改进政府投资管理<br>
除了按《决定》确定的办法进行改革之外,为了改进政府的投资管理,需要在以下方面进行改革:<br>
1.完善政府的配套协调体制
投资活动与许多方面都有密切的联系,在政府对全社会投资的管理上,涉及政府多个有关部门、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及企业之间的分工与合作关系;在资金的来源上,涉及政府财政和金融机构,以及企业和社会资金;在项目的实施方面,要与建设、土地、环保、规划、城建、工商、金融、设计、施工、咨询部门或单位打交道。因此,投资体制改革所涉及的许多内容并不是投资领域本身的问题,国家的行政管理体制、计划体制、财政体制、金融体制、市场和价格体制、企业体制、法律法规乃至人事体制都直接影响投资体制的发展与变化。投资体制实际上是融合在上述各种体制之内,并受上述各种体制所制约的 。<br>
目前政府对投资宏观管理方面的主要弊病在于政出多门。各级政府的投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各有关专业部门都具有一定的投资管理职能。这些部门在投资的管理上职能交叉,每个部门都按自己制定的法规和办法,插手投资项目的管理,造成了管理混乱的局面。这种政出多门的投资管理体制,造成对社会投资项目的管理缺乏统一协调机制。各部门从本部门所掌握的行政资源出发,在项目审批、投资、建设、管理、使用等上采取高度垄断、封闭运行的方式,极易导致暗箱操作和腐败的发生。这种体制所形成的横向和纵向分权,导致部门和地方政府各扫自家门前雪,无法实现统一协调管理。直接结果就是我国投资建设领域的管理混乱,盲目建设、重复建设的痼疾难于解决。投资体制改革多年以来虽然一直在探索之中,并且出台了众多的方案,却没有完全令人满意,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各种体制的改革难以与投资体制改革配套。<br>
要改变上述状况,必须建立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实现各部门对投资的管理体制配套、信息共享,相互监督,相互制衡,使各部门真正实现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决定》已经对此做出了规定,但要具体落实还需要做许多工作,包括对一些政府部门的投资管理职能重新定位。<br>
2.改进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工作,增加透明性<br>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努力提高审批和核准的质量和效率,一是要适当简化目前投资主管部门内部较为繁琐的审批和核准流程;二是要增强参与投资项目审批和核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按程序和规定的时间办事;三是要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将投资项目审批或核准的申报程序、前期工作深度、项目审批和核准条件、需报送的相关材料、审批和核准时限等在部门公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以便投资者查阅和做好申报项目的准备工作,了解审批或核准的程序,减少盲目性和浪费时间;同时对已申报的项目建立网上直通系统,使申报单位从中能够及时了解自己的项目正在哪个环节审批或核准,以及是否需要增加材料和进行说明等等,便于项目申报单位对投资主管部门的审批和核准工作进行配合与监督。<br>
二、加强中央政府的调控能力
在我国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随着市场机制作用的逐渐强盛,中央政府在经济管理中逐渐减少了行政命令方法的使用,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的调控能力也随之不断减弱,在一些年份几乎出现失控的状况。要避免再出现这种状况,不可能再恢复计划经济时代全靠行政命令的办法,而要通过投资体制改革,建立一系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方法和调控手段。为此,需要做好以下改革工作。<br>
1.提高规划(计划)的权威性<br>
国家规划是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许多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进行调控的重要工具,许多国家是通过规划去引导投资者的投资方向,实现国民经济发展目标和结构调整的。<br>
我国曾是计划经济国家,但长期以来出现的规划脱离现实,随意更改,执行过程中没有监督,缺少事后的总结与提高等等一系列违背规划使用原则和规律的做法,使我们的国民经济规划对投资主体行为难以起到引导的作用,反过来又使现实发展与规划产生很大的背离。因此,恢复规划的权威性,使投资主体重视国家的发展规划并使自己的投资行为与之相适应,对加强国家投资宏观调控具有重要的意义。如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十七的报告中所指出的:要“完善国家规划体系。发挥国家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货币政策,提高宏观调控水平”。<br>
恢复国家规划的权威性,首先要提高规划的质量,使规划既要反映政府对国家的发展意向,又要符合国家经济发展的客观实际,制订规划指标既不冒进,也不保守,对投资者有指导作用。为此,应改变规划只是反映国家意志的制定方法。在制定国家规划时,要加强调查研究,以科学预测为依据,对规划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论证。其次,在国家规划制定之后,不能任意更改,政府部门应以实现规划为工作目标,如果国家政府部门都不认真执行规划,是无法建立起规划的权威的。再次是建立规划执行的监督机制,对指令性的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任何部门都不能例外;对指导性的要加强指导并为其执行提供良好的条件;监督应该是制订规划部门的重要职责。最后是建立规划的后评价制度,在规划期结束后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与评价,总结经验与教训,达到不断提高规划质量的目的。<br>
2.重视使用经济手段<br>
从我国经济发展的整体状况看,投资规模和结构在今后一个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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