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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三高应降下来

(2008-08-31 00:00:00) 来自:中国青年报/吴睿鸫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说,对税务部门征税成本审计调查情况显示,征税成本管理中还存在着人员支出水平较高等问题。(《中国青年报》8月28日)

    应当说,我国征税成本居高不下,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正如审计报告所显示的那样,2006年,18个省(市)税务部门人员支出人均达5.83万元,抽查的236个税务局人员支出
人均达9.06万元。

    衡量征收成本高低最直观的办法,是比较。现实情况是,我国的征收成本与国外相比,有着“天壤之别”,并呈现出“一路走高”的趋势。譬如,据美国国内收入局1992年年报统计,当年税收征收成本为65亿美元,占税收收入总额的0.58%。新加坡的征收成本率为0.95%,日本为1.13%,英国为1.76%。反观国内,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测算,1994年税制改革前,我国税收征收成本率为3.12%,1996年约为4.73%。据估算,到上世纪末,中国的税收成本率约为5%~8%。

    在征税成本的推动下,我国的纳税成本也步入了世界第一“集团”行列。2006年底世界银行与普华永道联合公布了全球纳税成本的调查报告,在175个受调查国家(地区)中,我国内地纳税成本高居第8位。

    除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两高”之外,整体税负高更容不得忽视。从现行税收制度来讲,中国内地需缴纳47个税种,占企业总利润的77.1%。具体到税种,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7%,若换算成“消费型”增值税,则税率高达23%,而大部分国家则低于20%;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也比周边一些国家都高。

    客观地说,企业目前税务负担确实较重。虽然在经济发展中,企业净所得绝对额在增加,但是在增长过程中,国家拿大头,企业拿小头,这也是财政增长连续多年超过GDP增长的主要因素。

    税收成本高、纳税成本高和整体税负高,似乎成了我国税收的一大特色。所以,我们必须检讨自己的税收政策,把中国税收的“三高”彻底降下来。从某种意义上讲,纳税成本与征税成本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只要切实降低税务部门的征收成本,民众与企业的纳税成本自然也会随之降低。与此同时,应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减税计划,把我国的整体税负切实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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