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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需要和谐用语

(2008-08-22 00:00:00) 来自:济南日报/朱春娃


    ■今天,“和谐”已成为时代的主题词,也是新闻的关键词。如何把握和运用和谐用语,是时代对新闻的要求,也是媒体和新闻工作者需要研究的新课题。

    ■在告别了“狠斗”、“砸烂”等法盲时代的野蛮语言之后,新闻又面临着网络语言、流行语言和一些从严
格意义上讲既不文明又不合法的语言的冲击。需要选择,需要淘汰;可以商榷,也可以讨论。然而有不可逾越的底线——— 不能违法,不能有悖道德文明,不能破坏和谐。

    ■让那些带有极左色彩和法盲意识的语言远离我们的新闻,让文明语言和谐用语在我们的版面和栏目中散发魅力,让我们的新闻真正“好看”起来,无愧于这个我们正在为之付出汗水和心血的追求和谐的时代。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今天的中国人正在为之努力的理想前景。“和谐”当之无愧地成为时代的主旋律。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新闻媒体既要通过信息发布和舆论导向,担当起引导受众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念和社会目标的功能;也要通过信息服务,为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维护和情感宣泄提供渠道。而且在广大受众心目中,新闻媒体本身就应当是社会公正与良知的维护者。显而易见,新闻媒体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作用正日渐突出,如何更好地发挥这些作用,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话题。这里,仅就新闻的和谐用语问题,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和谐用语是时代的需要

    人所共知,新闻的本质决定了它的语言是有时代性的。

    从抗日战争时期到解放战争时期,从上世纪50年代和平建设时期到“文革”十年动乱,从改革开放到新世纪的来临,每个时期的新闻语言都极富时代特色。在抗战时期,“同仇敌忾”、“共赴国难”、“团结抗日”这类词语,常见于各地报纸的消息通讯,体现着民族危亡之际,中华儿女万众一心,筑起血肉长城、抵抗外侮的精神和凛然正气;而上世纪50年代初期至60年代早期,“欣欣向荣’、“意气风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这些词语,不时见诸报端或者出现在广播之中,反映着那个年代人们一心一意想建设好自己国家的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到了“文革”期间,“打倒”、“砸烂”、“批倒批臭”之类的语言,伴随着各种内容荒诞的稿件,被媒体滥用,形成了十年动乱中新闻语言的一大特征。毋庸回避,“砸烂XX王朝”、“把XX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这样在今天看来简直不可理喻的话语,当时能在报纸、电台中高频率使用,这种新闻在社会上会起什么作用就可想而知了。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反映在新闻语言中,人们还记忆犹新。从“转型”、“改制”到“分流”、“下岗”,从“一心一意搞四化”到“发家致富奔小康”,鲜明的语言特色,伴随着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经历了时代的发展和变化。

    今天,“和谐”已成为时代的主题词,也是新闻的关键词。如何把握和运用和谐用语,是时代对新闻的要求,也是媒体和新闻工作者需要研究的新课题。

    和谐用语是文明与法制的要求

    文明社会和法制社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谐用语是社会文明与法制的要求。

    在告别了“狠斗”、“砸烂”等法盲时代的野蛮语言之后,新闻又面临着网络语言、流行语言和一些从严格意义上讲既不文明又不合法的语言的冲击。需要选择,需要淘汰;可以商榷,也可以讨论。然而有不可逾越的底线——— 不能违法,不能有悖道德文明,不能破坏和谐。

    某地方电视台有一档社会新闻栏目,主持人习惯于在播出一条新闻后加上几句个人的评论。发表评论是可以的,带有一定的倾向性也未尝不可。但是尺度一定要把握好,用语一定要得当。有一次播出一个人因寻衅滋事被有关部门处理,当事人行为也确实令人气愤,但新闻播过后,主持人说了一句很不得体的话———“我看这小子就是欠揍!”“这小子”是什么称呼?公民违法就成了“小子”吗?“欠揍”又怎么解释?欠谁的“揍”呢?除了拳击等对抗赛场,“揍”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语言,有失文明,也不符合法律规范。

    某市级晚报曾发过这样一篇报道,标题是“‘瘸腿家庭’孩子让校长头疼”。看过内容才知道,标题中的“瘸腿家庭”是指离异单亲家庭。许多看到这则消息的读者都很不理解为什么要这样写,明显的歧视性语言,不应随意运用于这样的新闻报道之中。更何况,“离异单亲家庭”本身就不是一个规范用语,约定俗成并不代表就合理合法。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并不等于某一方和子女也解除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离异家庭的子女,依然是有双亲的,只是大多随一方生活而已。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下,新闻语言的运用,要导向和谐,千万不能标违法之“新”,立哗众之“异”。

    另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时下媒体的娱乐新闻中,打法律“擦边球”的现象绝非个别。特别是近年来,追逐所谓的“潜规则”之风愈刮愈烈,带有人身侮辱性的语言和捕风捉影的报道,让一些娱乐新闻版面一片乌烟瘴气。难道“和谐”一词不适用文艺界吗?难道大批辛勤工作在艺术园地,为人民群众带来艺术享受的文艺工作者,就不该享有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吗?新闻媒体应该正视这个问题,娱乐新闻不应该成为被和谐遗忘的角落。

    没有法制和文明,就不会有真正的和谐。新闻媒体在发挥它的作用时,新闻工作者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时,一定不能忽略这一点。

    和谐语言的运用能力是对新闻工作者素质的检验

    能否意识到和谐用语对新闻的重要性,己成为对新闻工作者的一种基本素质要求。

    去年,有媒体针对“两高”的一项司法解释做了这样一条新闻———“群体性犯罪只惩办少数”。这条新闻没有错误,只是角度挑得太不高明。第一,我国刑事政策早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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