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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所需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得不到满足,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这就要求我们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把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特别是县乡政府的公共财政体系放在重要位置,着力增强县乡基层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必要的投资保证。<br>
统筹城乡发展,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是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方针。要贯彻落实这一方针,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各级政府只有通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摆脱传统的全能型集权管理模式,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把着力点转移到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特别是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方能建设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所要求的公共服务型政府。可以说,在今后一个时期,能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确立法治约束下的公共服务型政府,加强政府的公平、公正、公开职能建设,将成为决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的关键。<br>
加强公共性职能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首要条件。所谓公共性职能,是指政府为包括农村居民在内的全社会成员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政府公共职能缺位是产生城乡社会问题、造成城乡不和谐的重要原因。加强公正性职能是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城乡社会和谐的需要。政府的公正性主要体现为公平公正地面对城乡广大社会成员,无论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无论是城市居民,还是进城农民工,在配置资源、提供机遇和分享成果方面都要公平公正,归根到底,在制度建设方面都要公平公正。当前,要把重点放在解决最基础、最薄弱的“三农”问题,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公平公正对待农民工,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服务型政府还必须具备公开性,公开、透明是服务型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br>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私人物品都是由市场来配置资源的。凡是可以由市场来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投资领域,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是最有效率的。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投资领域,私人不愿意进行投资或者供给缺乏效率,这就要求建立与服务型政府相辅相成的公共财政体系,以便承担起对这部分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投资责任。我国过去长期实行的城乡分割的二元化发展模式与体制,以及与其相联系的优先发展城市的倾斜型发展战略和政策,形成了城市与乡村非均衡的国民收入和社会利益分配格局与制度,以及城乡有别的差异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体制和基本制度。这种不平等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制度主要表现在:城市所需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由政府财政包揽供给,所需资金由财政预算安排,而农村居民所需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政府提供甚少,许多方面都要由农村基层政府和组织负责提供,其费用主要由农村居民承担。我国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严重不足,既严重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影响农村居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也造成农民负担过重、收入增加困难。这就要求政府建立公共财政体系,承担起对这部分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投资责任。<br>
近几年来,我国财政支出比以往更加注重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以人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念已逐渐融入政府财政建设之中,但是,总体上还没有实现从以经济建设为主的财政体系过渡到以公共服务为主的财政体系。当前,仍然有大量财政性资金继续投向经济建设领域,甚至直接进入一般竞争性行业。同时,公共服务支出缺乏客观统一基本标准,运作很不规范;财政支出范围不完整,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不利于缩小缓解城乡、区域和社会阶层之间的差距。公共财政建设滞后,导致我国农村发展明显落后于城市发展。<br>
农村公共产品是指满足共同需要的具有非排他性和公益性的各类物质和服务产品,涉及农村公共设施、公共事业、公共福利、公共服务等各个领域,包括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供水、供电、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环境综合治理、防灾减灾、气象、公共科技资源与服务、病虫害防治、行政、法律和社区服务等。公共产品是市场失灵的一个重要领域,弥补市场失灵是政府的重要功能。政府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最主要体现在公共产品的提供上,而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财政所涉及的许多问题,都与公共产品有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对经济的影响作用,主要表现在公共支出上。政府干预、调节经济的职能,主要通过公共财政支出来实现。要逐步完善公共财政服务体系,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要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能力,确保公共财政阳光普照广大农村。<br>
县域经济是促进城乡融洽的区域性经济,在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诸方面发挥着区域性综合功能,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可替代的重要载体。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壮大县城经济”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全国普遍实行地级市管理县的制度,简称“市管县”。这种体制带来的负面效应集中表现在束缚了县域经济发展,其原因在于市、县始终有着各自独立的经济利益,容易引发经济利益冲突。市级居于领导地位,往往在财税分成、基建投资、项目上马等方面优先考虑市区。在这种情况下,地级市更多的是关心自身发展,把资源、要素和精力主要放在发展市区经济上,忽视了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扶持,致使大多数县乡财政入不敷出,县级财政自主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能力相当脆弱。为此,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着力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能力。<br>
(作者分别为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厦门行政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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