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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金融结构的基本情况
以英格兰银行为核心、商业银行为基础,多种形式及多层次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形成英国金融体系(见表1),稳固的制度框架、运行顺畅的金融市场和有效的金融监管是其金融稳定的保障。金融监管当局构建起了科学、严谨的金融稳定制度安排并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可以较好地监测、预警和处置系统性金融风险,为维护其国内的金融稳定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与尝试。“Big Bang”对英国的金融体系结构影响很大。
1.适时调整的清算银行
英国的商业银行称之为清算银行,其银行体制与我国一样是总分行制,而且集中化程度也较高,在很长一段时期里拥有一个以劳埃德银行、巴克莱银行、国民西敏寺银行和米德兰银行(后被汇丰控股兼并)为主体的银行体系,与我国目前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主体的银行体系极为相似。根据2005年《银行家》杂志的世界前1000家商业银行的统计数据来看,当时欧盟25个成员国的银行中,最高盈利能力的是英国的23家银行,他们相对于一级资本的回报率达到26.3%,是世界经济体中最高的(与美国上榜的197家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相当)。应该说,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绩,与商业银行适应实体经济发展需要,不断进行业务、结构的调整是分不开的(见表2)。
表2 英国主要商业银行的调整以及米德兰银行失败的原因
市场仿佛在和大家开了个玩笑,同样历史悠久的、处在同样市场条件下的商业银行却有着不同的命运:在其它商业银行蓬勃发展的同时,号称20世纪20年代世界上最大商业银行的米德兰银行却因经营不善而在1992年被汇丰集团收购。而其经营失败的重要教训之一,与其盲目扩张,不当的结构调整恐怕也是分不开的。
2.历史悠久、发达的货币市场
英国的货币市场是建立时间最早、历史最长的货币市场,一直比较发达。从组织体系上看,英国的货币市场由贴现市场和平行货币市场两个部分组成。英国的贴现市场是一个传统的市场,迄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目前英国的贴现市场是由贴现行、英格兰银行、清算银行、商人银行、证券经济商号及承兑行等金融机构组成,并且以贴现行为中心,主要从事英国政府的国库券,商业票据和政府短期债券的贴现。贴现市场实际上就是英格兰银行与其它商业银行之间的桥梁,保证了银行系统流动性的稳定,也是英格兰银行向商业银行及投资者传导其货币政策意图的渠道。
在英国的货币市场上,同贴现市场并存的平行货币市场是在上世纪50年代中期形成的一种新型货币市场。平行货币市场主要包括地方政府货币市场、银行同业市场、存款证市场、金融行存款市场和公司同业市场五大类,其中前三类规模相对较大。同传统的贴现市场相比,平行货币市场上的资金有以下一些特点:借款资金没有英格兰银行提供的保证;大部分资金交易都是通过经纪人在供需双方之间牵线搭桥而完成;英格兰银行不干预平行货币市场,市场上的利率变化相对比较自由,完全是由资金供求关系来决定;没有最终贷款人,但是英格兰银行对参与平行货币市场交易的金融机构同样有非常严格的监管。
3.均衡稳健发展的债券市场
英国债券市场自创立以来,已经得到长足的发展。与美国相比,英国债券余额的变化很少,基本处于均衡状态,目前为全球第六大市场,排名在美国、日本、意大利、德国和法国之后。与美国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占很大比重不同的是,在英国债券市场中,公司债券市场规模不大,债券市场主要以金边债券为主。英国政府的债券代表着全国最高信誉和最小风险,被称为金边证券。
1997年5月6日,英国财政大臣宣布制定官方利率的职责从财政部转移到英格兰银行。与此同时,债务和现金管理、政府债券市场管理职权从英格兰银行转移到财政部的英国债务管理办公室。
英国维护金融稳定的具体做法
英国的金融体系比较稳定,当然,这并不能说明英国的金融体系就没有问题,例如1991年的国际商业信用银行事件和1995年的巴林银行破产事件都在国际上产生了重大影响。面对金融风险,英国的金融部门进行了深刻反思。不考虑微观金融主体的因素,这两起事件充分暴露出英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中存在的漏洞,如对被监管机构的经营情况缺乏充分了解、英格兰银行内部机构设置存在缺陷、部门之间缺乏交流等问题。据此,英国的金融监管当局对此做出了一系列的调整,目的就是为了使金融监管走上专业化的道路,将金融风险所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
(一)稳固的制度结构框架
英国的金融监管主要由英格兰银行、财政部、金融服务局三方共同承担。借鉴丹麦、瑞典等北欧国家的经验,实行一体化金融监管。根据1998年颁布的《英格兰银行法》的规定,英格兰银行被赋予更大的货币政策决定权,尤其是制定利率以及调整金融政策的权力,这样英格兰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得到确认。在原来的证券投资局的基础上,合并其他监管机构的权力,成立了一个新的监管机构——金融服务局,全面负责对英国银行、证券、保险、投资等全部投资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监管,并明确英格兰银行继续对英国金融体系的总体稳定负责。金融服务局的四大目标为建立市场信心、增强公众对金融服务的风险意识、保护消费者、减少金融犯罪,其最核心的宗旨便是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英国财政部、金融服务局在不同程度上也对金融稳定承担一定的责任。为规范三方关系,明确相应职责,英格兰银行、财政部和金融服务局签订了《合作备忘录》,确定了“明确职责、透明办公、避免重复、加强交流”等四项原则,明确了彼此之间的分工合作关系,共同维护金融稳定。这样一种监管制度框架,不仅剥离了英格兰银行的监管职能,使得英格兰银行独立行使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增强,而且提高了金融监管效率,降低了监管费用,为英国金融业营造一个稳定的市场环境,提高公众对监管制度的信心。
(二)有效维护宏观金融稳定的措施
英格兰银行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密切监测经济金融的运行情况及发展态势;二是促进金融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增强金融体系的风险抵御能力;三是发挥最后贷款人的职能,为个别正常融资渠道受阻的银行提供特殊的流动性支持,有效处置金融风险。在这方面,英格兰银行主要关注金融市场情况(如利率等)以及全球的经济金融动态、房产价格的变化、抵押贷款率、不利的供给冲击(如油价上升)等因素。另外,英格兰银行定期出版《金融稳定报告》,旨在给社会公众和市场提示风险,强化金融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金融体系更好地化解风险。
(三)金融稳定的协调机制
英格兰银行注意加强与财政部、金融服务局的沟通与协调。一是建立健全信息交流机制;二是增强双边或三方机构之间的联系和互动(如英格兰银行的副行长是金融服务局董事会的成员,金融服务局的成员是英格兰银行的非执行董事);三是共同参与有关国际金融组织。需要指出的是,财政部、英格兰银行和金融服务局成立了三方常务委员会,协调有关金融事务。该委员会每月定期召开会议,由财政部高级官员主持,英格兰银行行长、副行长和执行董事和金融服务局高级官员出席。由于三方能够较好地沟通协调,提高了监管效率、减少了监管费用,为英国金融业创造了一个稳定的市场环境,提高了公众对金融稳定的信心。
(四)履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能
英格兰银行严格掌握提供流动性支持的标准,注意防范道德风险,并主要依据以下五项原则加以实施。一是发现问题时优先考虑选择市场处置方式进行解决,以最大限度地体现市场原则;二是央行提供流动性支持所维护的利益将由整个金融体系分享;三是央行提供的流动性支持有时间限制,宜尽早退出;四是个别金融机构的风险可能波及整个金融体系时,应加强对有关救助措施内容的保密;五是央行应给金融机构提供及时有效的流动性清偿资金支持,而非待金融机构破产时才提供资金救助。在提供流动性支持时所需的资金经三方常务委员会会议协商讨论,最终由财政部决定,具体操作由英格兰银行负责。
英国金融结构变迁对金融稳定的影响
英国金融结构变迁特别是商业银行的经营战略调整对国内金融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从一些关键指标(如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以及反映出的银行盈利能力)来看,尽管英国的商业银行的所有指标并不都是最好的,但基本上英国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中都属于上游,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在其有效的金融结构下金融稳定所发挥的巨大作用。
在混业经营与国际化成为整个银行业发展潮流的趋势下,每家银行应主动适应这种趋势,在机构设置及业务结构调整上做出相应调整。但混业经营和国际化发展并不代表每家银行都要发展成为像花旗银行一样的全能型跨国银行。事实上,无论是银行混业经营全能化还是银行国际化,其内涵和外延都是深远的。每家银行都应根据自己的实际发展情况,在完善产权制度以及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上,选择自己的业务发展方向、突出自己的市场定位。混业经营既可以是业务类型的多元化,如银行可以从事投资银行、保险、信托等业务,也可以是在某一业务领域中的多元化,如在零售银行领域的多元化经营。国际化既可以是银行跨国经营发展成为跨国银行,也可以是在本国市场发展业务国际化和管理国际化。在这些方面,英国的劳埃德、巴克莱、苏格兰皇家银行的做法为整个英国因行业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在这里还要特别指出的是,英国金融体系维护金融稳定的一套较为完善的制度框架为其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也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维护金融稳定涉及制度、组织、结构、市场等方方面面,这其中蕴含着许多的不确定因素,实施起来更是会遇到许多困难,但它对整个金融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却有着重大而现实的意义。一国要保持长久的金融稳定,除了要有较好的政策措施应对外,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一整套较为完善、适合本国国情需要的制度架构,将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危机的各项举措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在这方面,英国充分考虑本国的实际情况,注重了英格兰银行、财政部、金融服务局三方面之间的协调,充分发挥了各方面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作用,从而可以更好地监测、分析和处置金融风险,有助于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孟凡斌/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应寅锋/中国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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