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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科学发展观,就必须在各项事业中坚决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税收征管作为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作,同样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税收体制机制的改革,为国家政治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征管环境。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的税收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也逐步得到健全,在结合国情与国际接轨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税治体系,依法治税的体制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税收事业的发展也为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调节收入分配、促进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程度的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也面临许多新的问题、新的挑战,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阶层利益的协调也日益影响到我们的税征工作。基于此,数十年来所形成的税收征管体制也应进行新的改革、新的探索和新的实践。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明确指出: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强化税收调节。规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控制税收减免。深入推行办税公开,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这就对我们新时期的税征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笔者就深入推行办税公开,健全税务管理员制度谈谈自己的体会。
办税公开,一直是税务部门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实施“阳光执法”的基本要求,更是体现税收公平的重要内容。但长期以来,税收作为国家的重要经济信息,在较长时间内是作为机密来对待的,没有将之作为公共信息予以及时公开。近年来,在税征法律法规、税收调节政策、办税程序等方面税务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基本实现了政策公开、程序公开,使我国的税征工作逐步透明,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取得了积极效果。
但对于税征工作的复杂性和多方面的主客观原因,我们的办税公开还存在纳税人的信息需求与税务公开透明度不够之间、税征宏观政策的公开与公众需要的微观信息公开之间的矛盾,凸显出我们的办税公开与民众(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选择权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引发出一些征管矛盾,影响着税征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如同一地方、同一行业之间,纳税人的纳税信息不透明,彼此之间无法获得公开的信息,纳税人之间的税赋是否公平,没有较为全面的沟通平台。同时,在现实中,由于一些税务执法人员工作中缺乏应有的责任感,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关系税”、“人情税”、“老实人吃亏”等有悖“税赋公平”的现象,引起一些纳税人不满。
因此,解决好办税公开问题,必须转变观念,使税务信息“微观化”,充分尊重纳税人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使税征工作进入到“阳光通道”,还纳税人一个满意的办税公开环境。这样一方面可以提升税征工作在民众中的公信度,促使他们形成依法纳税、自觉纳税的意识,优化税征环境;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税务公开,让公众对税征工作和其他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有效监督,避免一些“潜规则”的出现,真正建立公平公正公开、具有公信力的征管体系。当然,这种“微观化”的税务信息公开,在操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少困难,必须在探索中完善。
建立有效的税征信息公开体系,同时还必须下大力气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收管理员(简称专管员、片管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分片(业)管理税源的工作人员。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加强税源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客观要求。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主要必须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制度必须对管理员的工作职责、权限、法律责任等提出明确要求,并力求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必须加强税收管理员的队伍建设。对于税务管理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必须建立经常化的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踏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业务精湛、服务高效的税收管理员队伍。三是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由于税收管理员工作的特殊性,工作中难免出现一些失误,有时还会出现个别“不规矩”的人,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对税收管理员工作的长效监查机制,及时解决其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也督促其规范作为,树立正气。对不合格的、知法犯法的税收管理员必须及时地加以教育或是清理出税务部门。
笔者以为,深入推行办税公开,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应成为税务体制机制创新的重点工作,尤其是基层税务部门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税治改革的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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