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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三大创新

(2008-06-23 00:00:00) 来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董德刚


    邓小平关于生产力和人民利益更根本的观点,才更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本来面目,对我们今天的实践具有更直接、更根本的指导意义。<br>
  科学合理地确定奋斗目标或目的,要以唯物史观为指导,要从生产力现状出发,从人民的利益要求出发。手段和目的尽管总体上是一致的,但有时候也发生矛盾,如何协调它们的矛盾,也要以唯物史观为指导。<br>
  有的同志说,过去毛泽东思想、毛泽东关于党的建设理论也是很丰富的,也很成熟。实际上,他们所讲的党的建设主要是革命党的建设,而我们现在需要研究的是执政党的建设,从这个角度看,“两个转变”论的提出是一个重要进展。<br>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们党的领导下,我国经历了波澜壮阔的思想解放过程。它以1978年底开展的“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为起点,主要针对“两个凡是”、“姓社姓资”、“姓公姓私”等问题和困惑,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标准、生产力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为主要理论武器(后两个标准被邓小平概括为“三个有利于”标准),使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历史进步,促进了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蓬勃发展,形成了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其主要创新,大体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马克思主义的新境界<br>
  第一,邓小平表达了马克思主义具有层次性的思想。邓小平多年来一直强调,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根本点和基本点。这就把马克思主义区分为两个层次或者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精髓、根本点和基本点,另一部分就是非精髓、非根本点和非基本点。我们要着重掌握它的精髓、根本点和基本点,而不要过于看重那些具体结论、个别论断和个别词句。进一步说,实事求是作为马克思主义精髓,它是对整个马克思哲学的概括,内容也是十分丰富的,包括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历史观、价值观等等。那么,这些内容是不是同等重要呢?邓小平进一步强调,马克思主义最注重发展生产力,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发展生产力,强调生产力标准,强调“三个有利于”标准。这样,就使我们对实事求是的把握进一步深入了,抓到了它的核心和根本,这是非常重要的进步。这同我们过去对马克思主义核心的认识相比,是一个质的飞跃。<br>
  过去,李大钊和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的核心看作是阶级斗争。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说:“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这就是说,在列宁看来,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才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所以,把它作为划分马克思主义者和非马克思主义者的基本标准。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前,列宁的观点成为我国看待马克思主义的主流观点。这两种理解到底哪一个更正确呢?显然,从马克思主义整个理论来看,它更强调生产力的决定作用,强调人民群众的决定作用,强调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而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不过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所以应该说,邓小平关于生产力和人民利益更根本的观点,才更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本来面目,对我们今天的实践具有更直接、更根本的指导意义。这样就使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大大地深化了。<br>
  第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调了马克思主义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一百多年来,马克思主义一直在不断与时俱进,这是一个客观事实,强调这个事实的实质意义是,要求我们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并特别强调的一个概念。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简约地表达了两层含义:一是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老祖宗不能丢。这是尊重历史,尊重科学,现实需要。二是单靠马克思主义也是不够的,必须不断发展。为什么马克思主义必须发展呢?主要因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毕竟生活在一百多年以前,而现在的世界和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所以对于马克思主义原有的理论绝不能简单固守,必须不断发展它。<br>
  第三,十六大以来我们党特别强调了创新。创新包括很多方面,首先是理论的创新、观念的更新。十六大报告强调:“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我们要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新境界,包括大胆地吸收和借鉴人类文明的一切精华,反对把马克思主义同人类的其他文明成果对立起来的自我孤立化的倾向。只有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才能够科学解释并正确指导新的实践。<br>
  社会主义的新观念

  第一,我们党提出并且反复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本来,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基本设想,社会主义是在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建立的,是生产力相当发达的社会主义,是工业化之后的社会主义,是彻底清除了封建主义残余的社会主义。而中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情况有很大的不同,它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生产力还不发达的社会主义,是工业化过程中的社会主义,是封建主义残余还严重存在的社会主义。回顾过去,我们长期对这一点认识不足,我们很多超越阶段的“左”的错误,都同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理解有关。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使我们在这个问题上豁然开朗了:我们搞的社会主义同马克思讲的社会主义方向是一致的,在体制和制度方面也有某些相似之处,但是,就它的决定性基础、生产力水平来看,就它的很多内容来看,二者存在着巨大的差别。所以,不能搞教条主义,不能照搬本本,我们必须从中国的特殊国情出发,采取更加灵活有效的方针和政策,大胆试验、大胆探索,建设一个真正有生命力和吸引力的社会主义。<br>
  第二,我们对社会主义在不断地进行再认识。30年来,我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有很多深化和进展,经历了三次重大转变:

  第一次重大转变,以1984年为标志,它的主要内容是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前,我们通常都认为,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经济制度,它的基本原则就是公有制、计划经济和按劳分配。改革开放以来,这三条基本原则都有重大的突破:公有制由原来的一统天下变为原则上占主体地位,按劳分配也纳入到按生产要素贡献进行分配的总原则当中,特别重大的突破是我们从传统的计划经济转变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新时期的巨大发展,就是在这个突破中取得的。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肯定了社会主义经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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