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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检察机关加大力度查处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

(2008-06-09 00:00:00) 来自:中央政府门户网站/苑玉虹


    从现在开始,青海省检察机关将从八个领域和方面加大查处和预防涉农(牧)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农村牧区基层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农村牧区的改革发展稳定,维护广大农牧民切身利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br>
    在青海省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中,贪污、挪用、借工程索贿等涉农(牧)职务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为此青海省检察机关于5月30日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查办涉农(牧)职务犯罪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将严格查办八个领域和方面的涉农(牧)职务犯罪案件。一是在农村牧区村镇建设、道路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二是在涉及“三农”的财政性建设资金、粮农补贴专项资金等支农惠农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发放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三是在“三江源”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环境治理等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四是在农村牧区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基础教育等农村牧区土地公共服务事业中发生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五是在农村牧区土地开发征用及征地补偿管理、矿产资源开发过程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六是涉及抢险、救灾、防汛、移民、救济以及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七是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土地和林权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各项农村牧区改革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八是在乡镇政权组织选举中破坏选举、农村牧区自治组织选举中实施贿选,严重危害农村牧区基层政权和自治组织建设以及其他严重侵犯农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影响农村牧区稳定的侵权职务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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