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三个代表>>热点追踪


论五种关系

(2008-06-01 00:00:00) 来自:求是/谢玉久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与强军的统一。落实到国防后备力量建设领域,就是要牢固确立科学发展理念,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探索新特点,把握新规律,正确认识和处理事关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全局的一系列重大关系,努力在更高层次上推动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br>
    一、正确处理统一指挥与双重领导的关系

    统一指挥与双重领导,是党管武装原则的两个方面。统一指挥,指国防后备力量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集中于党中央、中央军委,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建立和支配任何形式的群众武装,这是确保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双重领导,指地方党委、政府同军事机关对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一并实施领导,这既有利于落实“党指挥枪”的根本原则,也有利于调动军地各方面积极因素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统一指挥是核心,双重领导是手段,二者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确保党对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绝对领导。处理好统一指挥与双重领导的关系,关键是要落实好党管武装的根本制度,力求做到“三个一”:坚持“一个声音”说话。无论地方党委、政府还是军事机关,都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大政方针,坚决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的命令指示。坚持“一个节奏”发展。把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与地方其他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认真落实军地领导双向兼职、党委议军、现场办公和基层武装部“第一部长”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定。特别是要发挥军事机关兼职党委第一书记的作用,把事关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盘子”,纳入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纳入财政保障总体范畴,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确保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与地方工作协调发展、同步推进。坚持“一个拳头”用力。凡涉及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重大会议、活动,军地领导都要共同参与、一起筹划;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矛盾和困难,军地领导都要共同研究、协商解决;凡出台国防后备力量建设重要法规、文件,军地有关部门都要联合调研、联合颁发,形成齐抓共管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强大合力。<br>
    二、正确处理建武装与用武装的关系<br>
    新的形势下,建与用处理不当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建设的突出矛盾。解决此类问题,必须强化普遍参与、分类组建、建管分离的原则。普遍参与,就是要坚持人民战争思想,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因素,加强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建设,巩固和扩大国防后备力量的建设基础。分类组建,就是要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便于领导、便于活动、便于执行任务的基本要求,工作跟着任务走,组织随着兵员建,兵员流向哪里组织就建到哪里,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确保建为所用。从力量构成上,普通民兵普遍建,预备役部队、基干民兵、应急分队、技术分队和“三战”分队重点建。从组建方式上,党组织健全、兵员充分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农村,要发挥优势“单独建”;没有党组织,但劳动力密集的民营企业,要属地管理“挂靠建”;规模较小、兵员较少的新经济组织,要分门别类“联合建”;跨行政区域垂直管理的行业单位,要条块结合“系统建”。建管分离,就是要把“党指挥枪”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依法照章使用预备役部队和民兵。要严格审批程序,未经党委、政府、军事机关共同审批和授权,不得动用预备役部队和民兵维护社会治安、处置突发事件。遇有自然灾害确需立即动用的,要边请示报告边执行。要严格活动方式,动用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必须统一服装、统一标识、统一组织领导,由军事机关或基层人民武装部负责指挥,不得以预备役部队和民兵身份从事与民兵无关的活动。<br>
    三、正确处理务军与为民的关系<br>
    国防后备力量具有军民一体、寓军于民的双重属性。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必须着眼其性质任务的双重性,正确处理好务军与为民的关系。实践中要注意把握三点:一是摆位要“等高”。服从服务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大局,把提高战斗力与发展生产力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合理确定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目标和发展规划,科学安排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活动。二是功能要“兼容”。转变长期以来务军、为民相对封闭、相互分离的发展思路,把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融入地方发展规划、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和重大建设项目之中,在军民通用、平战结合的关键领域,寻找务军与为民的结合点。三是结果要“双赢”。借助地方改革发展成果,为军所用,以民养兵;发扬人民武装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为民造福,以军带民。<br>
    四、正确处理打牢感情基础与依法行政的关系

    情感是做好工作的“软实力”,法规是做好工作的“硬杠杠”,二者对于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都很重要。在实际工作中,要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处理好以情办事与依法办事的关系:一是要以健康的情感引导促进和谐。把爱武装、抓武装的朴素感情上升为人民群众普遍认可、社会各界共同践行的优良传统,唤起大众热情,打牢有利于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感情基础。二是要以健全的制度机制加深协调。制度机制是连接法与情的桥梁纽带。机制好了,做事合情合法;机制不好,可能因情废法,这就需要逐步建立起保证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法律法规有效落实的行政办法。三是要以严格的法律法规约束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逐步健全和形成规范、配套、管用的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法规体系。尤其要针对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紧密结合地区实际,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和程序,把党和政府关于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政策指示上升为国家意志,把基层的成功经验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把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用法规的形式体现出来,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四是要以认真较真的风气保证落实。对拒不执行国防法规,给民兵预备役建设带来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予以严肃处罚。<br>
    五、正确处理数量规模与质量效益的关系<br>
    数量与质量是一个动态平衡的体系。只有把数量与质量统一起来,才能够实现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效益最大化。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提高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建设质量”的战略部署,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精兵之路。一要量力而行。立足国情、军情、省情,把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规模定位在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天平上,使之符合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符合应对多元安全威胁、遂行多样化任务的需要。二要优化结构。从资源动员到力量编组,都要改变过去单一保障陆地战场、主要保障陆军作战的思维定势,紧紧围绕保障诸军兵种一体化联合作战的目标任务,调整后备力量战略布局和整体结构。三要突出重点。把主要精力和力量放在战时最需要、平时最关键的工作上,突出抓好主要战略方向、重点人防城市和治安敏感地区,突出抓好预备役部队和民兵作战力量、应急力量、专业保障力量和“三战”力量,预备役部队要突出训练管理,民兵要突出抓好基层“三落实”,国防动员要突出针对性军事斗争准备和战时应战、平时应急的“双应一体化”建设。四要打牢基础。完善国防动员委员会及各专业办公室建设,强化组织协调功能,建立健全集权统一、精干高效、分布广泛的国防动员领导和执行体系。大力培育战斗精神,弘扬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坚决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br>
    (作者:山西省军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br>

 

其它文章
主办: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 承办:  辽宁工业大学
  中共辽宁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 电话:  0416-4198654/0416-4199670
  共青团辽宁省委 传真:  0416-4199778
  中共锦州市委 信箱:  lnsgdb@126.com   
  辽ICP备06017842号 法律顾问:  辽宁永字律师事务所